外科學教學精品課程 第十五章 創傷和戰傷(3)
時間:2009-12-01 15:51
來源:外科主治醫師考試 作者:lengke
點擊:次
五、創傷的治療
創傷的治療大致分為三部分,即急救、確定性治療和康復治療。急救包括院前和院內急救。院前急救在事故或安全現場以及轉運傷員的運輸工具(救護車、救護直升機等)內進行,以便傷員能迅速、安全轉運。由于醫務人員水平、急救設備和現場條件的限制,院前急救僅要求完成維持生命的基本處理,如包扎傷口、保持呼吸道通暢、止痛等。院內急救在醫院急診科室內實施,包括心、肺復蘇,完成如氣管切開、胸腔閉式引流等緊急救治處理。在傷員生命體征穩定后,開展確定性治療,如固定骨折、清創、修復損傷血管、修補腹腔空腔與實質器官等。在損傷組織修復后,尚需進行康復治療,其目標是通過功能鍛煉、理療以及心理治療,使創傷病人損傷組織恢復或部分代償已喪失的功能。
(一) 急救
1. 氣道:必須保持呼吸道通暢。在現場急救時,應迅速清除傷員鼻、咽喉部的異物、凝血塊、痰液、嘔吐物,對下頜骨骨折而無頸椎損傷的傷員,可將頸部托起,頭后仰,使氣道開放;對深昏迷及舌后墜的顱腦傷傷員,可將舌提出,也可放置口咽通氣管;對喉部損傷所致呼吸不暢者,可暫行環甲膜穿刺或切開,待傷員轉運入院后可行氣管切開。
2. 呼吸:維持足夠的通氣量和肺泡換氣功能是呼吸支持的重要部分。口對口呼吸對現場搶救無自主呼吸的病人常有較好的效果。應在現場堵塞開放性氣胸胸腔傷口,使之變成閉合性氣胸,再行胸腔閉式引流。血胸引流可采用腋中線第五肋間插管,引流前應靜脈輸液以防引流后循環虛脫。鎖骨中線第二肋間穿刺排氣可迅速緩解張力性氣胸病人呼吸困難癥狀。對多根肋骨骨折引起的反常呼吸和縱膈擺動,應先用加墊包扎法限制部分胸壁的浮動,繼而用肋骨外固定或內固定(機械正壓呼吸),以保障呼吸和骨折愈合。
3. 循環:對低血容量休克病人,應在迅速控制出血的同時,立即建立兩條大口徑(14號-16號)的靜脈通路,快速輸入乳酸林格氏液2000ml(兒童為20ml/kg體重),維持于橈動脈搏動可觸及,即動脈血壓>90mmHg。高滲鹽水7.5%氯化鈉液(40ml/kg)的輸入有良好的復蘇效果,輸入250ml相當于等滲液2000ml的效果。如丟失30%的血容量,需補充全血;顒有怨钦坌韫潭,以免加重休克,張力性氣胸或心臟壓塞引起心原性休克時,立即實施胸腔穿刺排氣或心包穿刺排液。發現心跳驟停者需行體外心臟按壓、胸內心臟按壓、心室腔注射復蘇藥物,存在心室纖顫時可電擊除顫。腦干、頸、胸段脊髓損傷可引起神經原性休克,可應用苯腎上腺素等靜滴(1~2ug/kg/min)維持血壓。
4. 神經系統:搬運脊柱、脊髓傷病人應采用硬板擔架,避免脊柱活動或扭轉加重損傷。頸椎損傷時需用頸圈固定。傷后8h內對脊髓鈍性傷病人靜脈可輸入甲基強的松龍30mg/kg,1h內輸完,然后以5.4mg/kg劑量持續輸入23h,該措施有保護脊髓功能的作用。對顱腦傷急救的重點在保持適宜的腦灌注壓,可適當靜脈補液、吸氧、維持動脈血壓大于70~80mmHg,并采取抬高病人頭部30°~45°,保持頭部中線位以利靜脈回流,應用甘露醇、速尿等藥物降低顱內壓的綜合急救措施。
(二) 確定性治療
1. 顱腦傷 清創縫合單純頭皮軟組織傷。做好顱內清創減壓術,清創后應對硬腦膜和頭皮傷口進行一期縫合,防治腦水腫、顱內壓增高和顱內感染。
2 .頜面、頸部傷 對頜面部軟組織清創時應盡量保留軟組織,力爭一期修復損傷動脈。頸部兩側均損傷時,可以結扎損傷靜脈,采用可吸收縫合線修復頸部呼吸道和食管壁傷口。
3. 胸部傷 插入胸腔閉式引流管后,首次引流血量1500ml以上或連續4h引流血量超過2000ml應開胸止血。手術切除胸壁傷口的壞死軟組織后縫合。大塊的胸部軟組織缺損可采用聚四氟乙烯網修復。結扎和貫穿縫合肋間或胸壁血管出血處。對多根肋骨骨折引起連枷胸,除采用肋間神經封閉止痛外,可采用牽引固定或內固定。
4. 腹部傷 依據傷史、物理檢查,明確存在腹內臟器損傷后應剖腹探查。如合并失血性休克應在抗休克的同時緊急進行手術止血。肝臟破裂大出血可在阻斷肝門血管,控制出血的基礎上,再進行縫扎止血和裂口縫合修補。血流動力學狀況穩定的脾破裂可行手術修補,但戰時多采用脾切除術。十二指腸、小腸損傷的手術治療以縫合或吻合為主。結腸損傷可行腸外置或腸切除加造口,橫結腸、降結腸和直腸損傷時常采用結腸雙造口術外置。腎臟損傷的救治原則是盡可能保留腎組織。為控制骨盆進行性出血可結扎髂內動脈。
5. 脊柱、脊髓傷 對開放性脊柱傷,如硬脊膜有破裂,清創后縫合或修補硬脊膜。閉合性脊髓、脊柱傷出現脊髓損傷癥狀加重時,應行手術探查。
6. 四肢及周圍血管傷 所有四肢開放性傷都應在傷后6 ~8h內盡早外科清創,以使污染傷口在尚未發展感染時轉變為或接近清潔傷口。火器傷傷道污染重、組織損傷廣泛,因此應在清創后3 ~5d行延期縫合。腘動、靜脈損傷、肌肉廣泛挫傷、傷員長期處于休克狀態時,應實施筋膜切開術,以防止筋膜內壓力超過毛細血管灌注壓,出現筋膜間隙綜合征,造成組織壞死。應盡早復位、固定肢體骨折。應在傷后8h內盡早完成重要動脈損傷的修補或吻合,血管缺損過長可采用自體靜脈移植或人工血管修復。
第二節 淺部軟組織創傷
淺部軟組織創傷主要指皮膚與淺層肌層之間的損傷,不包括較大的血管、神經、骨骼及其他器官的損傷,常為鈍器打擊、銳器切割、重力擠壓、過度牽拉等所致。
一、挫 傷
淺部軟組織的挫傷(contusion)多為鈍物打擊、體位改變或碰撞堅硬物體所引起的閉合性損傷。臨床表現為局部腫脹、疼痛、皮膚發紅或青紫,或伴局部功能障礙。病理變化為淺部軟組織部分細胞受損,微血管破裂出血或滲血,繼而發生炎癥反應。經過一段時間后,局部的損傷產物可自行吸收,炎癥消退而組織逐漸修復。
治療:傷后早期可局部冷敷或加壓包扎,以減少組織內出血。局部制動以減輕疼痛。傷后12h起應改為局部熱敷或理療而利瘀血吸收消散。還可選用止痛、活血化瘀的中藥外敷(如舒經活絡油)和內服(如三七片、云南白藥等)。少數挫傷后有較大血腫產生時,應予加壓包扎,約3d后血腫液化出現波動感時,酌情用針吸法抽出陳舊性血液,再加壓包扎。淺部軟組織挫傷診治時必須排除深部組織損傷,避免延誤治療。
二、小刺傷
淺部軟組織的小刺傷(pricking wound)大多由針、鐵釘、木刺、竹簽等細長、尖銳物刺傷組織造成。傷口小,可伴出血,可能引起感染,容易殘留異物。
小刺傷的傷口出血一般不多,直接壓迫3 ~ 5 min即可止血。止血后用 70%酒精或碘伏液涂擦,以無菌敷料覆蓋。傷口內若殘留異物,應盡量設法取出,然后消毒包扎。對污染重的刺傷處理時,不應忽略采取抗感染,防止破傷風發生的措施。
------分隔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