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液體療法
(一)補液原則
1.補充累積損失量
(1)定量 輕度<50ml/kg,中度50-100ml/kg,重度100-120ml/kg,臨床按計算量2/3給予
(2)定性 低滲性脫水補2/3張-等張含鈉液,等滲性脫水補1/2張~2/3張含鈉液,高滲性脫水補1/3張~1/4張含鈉液。
(3)定速
原則上先快后慢。累積損失量應在8—12小時內補足。滴速約為每小時8—10ml/kg。重度脫水或有周圍循環衰竭者應首先靜脈推注或快速滴人2:1等張含鈉液20ml/kg,總量不超過300ml,于30一60分鐘內靜脈輸入。
2.補充繼續損失量 繼續損失量是指補液開始后繼續丟失的液體量。補充繼續損失量一般用1/3張-1/2張含鈉液。
3.供給生理需要量 供給基礎代謝需要的熱量。嬰兒每天需水60—80ml/kg,實際用量應除去口服部分,用1/4張一1/5張含鈉液補充。
繼續損失量和生理需要量在后12—16小時內輸入。滴速為每小時約5ml/kg。在實際補液過程中,一般輕度脫水約90—120ml/kg,中度脫水約120~150ml/kg,重度脫水約150—180ml/kg。并根據治療效果,隨時進行調整。
(二)幾種常見疾病的補液方法
1.新生兒時期的補液 應慎重。新生兒正常時血鉀即偏高,生后幾天短期補液可不給鉀。新生兒補液速度,一般每小時不應超過10ml/kg。
2.嬰幼兒肺炎的補液 應盡量口服;重癥者靜脈補液時補液量要控制在生理需要量最低值,約為60~80ml/kg,速度要慢。
3.營養不良伴腹瀉的補液
補液按體重計算后,應減少總量的1/3為宜,用2/3張含鈉液補充。在補液過程中易發生低鉀、低鈣、低鎂,應及時補充,由于心功能較差,補液速度應稍慢。
4.急性感染的補液 如無特殊損失可給予1/4張~1/5張含鈉液。嚴重酸中毒才需另外補充堿性液體。
例:每代謝418kJ(100kcal)的熱量,小兒每天的不顯性失水量約為
A.8ml/418 kJ
B.14ml/418kJ
C.20ml/418kJ
D.28ml/418kJ
E.42ml/418kJ
參考答案解析:E
每代謝418kJ(100kcal)的熱量,約需消耗水120—150ml。每天排出的水分包括:
①不顯性失水:肺呼出的水量為14ml/418 kJ,皮膚為28ml/418kJ;
②汗液的排出為20ml/418kJ;
③大便中的水分為8ml/418kJ;
④尿液為50—80ml/418kJ。