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緒 論
在護師職稱考試中,考試科目分為4部分,
第一部分:為基礎知識,主要考核的是臨床常見病、多發病的病因和發病機理。
第二部分:為相關專業知識,主要考核的是臨床常見病、多發病的輔助檢查和治療要點。
第三部分:為專業知識,主要考核的是臨床常見病、多發病的臨床表現,護理問題,護理措施。
第四部分:為專業實踐能力,主要考核的是護理學基礎的有關理論與操作。
涉及到我們內科護理學內容的是前三部分。每一部分大約占分值在35分。
第一章 緒 論
第一節 護理體檢
本節考點:
(1)護理體檢的準備工作和基本檢查方法
(2)一般狀態檢查
(3)胸部檢查
(4)腹部檢查
(5)神經系統檢查
一、護理體檢的準備工作和基本檢查方法
(一)檢查前的準備工作
1.物品準備 治療盤內應有體溫計、血壓計、手電筒、壓舌板、聽診器、叩診錘以及記錄用紙筆等。
2.環境準備 環境應安靜、溫度適宜、光線充足,必要時使用屏風遮擋。
3.病人準備 檢查前應對病人作好解釋工作,解除顧慮,避免使病人有心理負擔;病人應取舒適的體位,能夠認真配合檢查。
(二)基本方法
護理體檢是指護士通過自己的感覺器官(眼、耳、鼻、手)或借助簡單的檢查工具(體溫表、聽診器、叩診錘等),對病人全身或某些部位進行系統的檢查,以了解病人身體健康狀況的一種基本方法
1.視診:
方法:通過視覺進行觀察和了解病人全身或局部的病變特征的一種檢查方法。
視診要求:有溫暖的環境和適當的自然光線。燈光下不能正確地辨別黃疸、皮疹和出血點。
2.觸診:
方法:通過手的觸摸對病人的某些器官或組織的物理特征進行判斷的一種檢查方法。
意義:它可以補充視診的某些不足,和進一步明確視診所不能肯定的體征,
內容:如體表的溫度、濕度,局部的物理特征,震顫、摩擦感,以及腫物的位置、范圍、表面性質、硬度和移動度等。觸診一般用手掌面或其尺側、掌指關節部掌面和手指指腹進行。觸診時要注意病人的保暖,
注意:護士的手不宜過涼、指甲不可過長、壓力適當、由淺人深、先觸診健側后觸診病側。
3.叩診:
方法:用手指叩擊病人身體某部的表面,使之產生振動而發出音響。根據振動和音響的特點來判斷被檢查部位的臟器狀態有無異常。
4.聽診:
方法:直接用耳或借助聽診器聽取病人體內有關臟器活動時所產生的微弱聲音,根據其變化來推斷臟器病變情況
要求:聽診時,環境要安靜、溫暖、避風。聽診前應注意聽診器的耳件方向是否正確,管腔是否通暢;體件要緊貼于被檢查部位,避免與皮膚摩擦而產生影響聽診的附加音。
5.嗅診:應用嗅覺辨別發自病人體表、呼吸道、胃腸道或嘔吐物、排泄物等的異常氣味,以判斷疾病的性質和變化,以及疾病與異常氣味之間的關系。方法是護士用手將病人散發的氣味扇向自己的鼻部,以便認真判斷氣味的性質。
例題:
評估病人全身病變特征主要采取
A.視診
B.觸診
C.叩診
D.聽診
E.嗅診
『正確答案』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