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節 過期妊娠病人的護理
凡平時月經周期規律,妊娠達到或超過42周尚未分娩者稱過期妊娠。
一、病因
1.雌、孕激素比例失調
2.頭盆不稱
3.胎兒畸形
4.遺傳因素
二、輔助檢查
1.核實孕周
2.超聲檢查
3.胎盤功能檢查
4.胎兒監護儀檢測
三、治療原則
應根據胎盤功能、胎兒大小、宮頸成熟度等綜合分析,選擇恰當的分娩方式。以下情況發生時應立即終止妊娠:
☆宮頸條件成熟;
☆胎兒體重≥
☆12小時內胎動<10次或胎心監護異常;
☆尿E/C比值持續低值;
☆羊水過少和(或)羊水糞染;
☆并發重度子癇前期或子癇。
四、護理問題
1.知識缺乏:缺乏對過期妊娠危害的知識
2.潛在并發癥:胎兒窘迫、難產
五、護理措施
1.一般護理:指導孕婦積極休息,鼓勵營養攝入。同時核實預產期,并積極配合判斷胎盤功能的檢查和操作。
2.病情監測:進入產程后,鼓勵產婦側臥位,勤聽胎心,密切監護胎心變化,注意破膜時間和羊水的性狀。
3.配合治療:對于宮頸條件成熟引產者,可在人工破膜后羊水清亮時,采取密切監護下經陰道分娩;若宮頸條件不成熟則促使宮頸成熟,若出現了胎盤功能減退征象或胎兒窘迫現象,應立即剖宮產結束分娩。
4.心理支持
六、健康教育
1.督促孕婦要定期進行產前檢查。
2.囑咐孕婦超過預產期1周未臨產者,必須到醫院檢查。
3.囑孕婦每日胎動計數,作胎心監護每3天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