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節 醫院飲食
一、基本飲食
基本飲食是對營養素種類、攝入量不做限定性調整的一種飲食。
(一)普通飲食
1.適用范圍 消化功能正常,體溫基本正常,病情較輕或疾病恢復期,不需限制飲食的病人。
2.飲食原則 營養平衡,美味可口,易消化,無刺激性的食物。應限制油炸、脹氣食物。
3.熱能及用法 總熱能供給為9.5~11MJ/d,每日3餐,蛋白質70~90g/d,每日3餐。
(二)軟質飲食
1.適用范圍 消化功能較差,低熱,咀嚼不便,老人、幼兒及術后恢復期病人。
2.飲食原則 營養平衡,食物軟、碎、爛,易消化、無刺激性、少油炸、少油膩、少粗纖維的食物。如:軟飯、面條、切碎煮爛的肉和菜等。
3.熱能及用法 總熱能供給為8.5~9.5MJ/d,蛋白質70g/d,每日3~4餐。
(三)半流質飲食
1.適用范圍 消化功能不良,發熱,口腔疾患,咀嚼不便及術后病人。
2.飲食原則 營養平衡,質細軟,易消化、易咀嚼、易吞咽,纖維少,少食多餐。如:粥、雞蛋羹、面條、肉末、菜末、豆腐等。
3.熱能及用法 總熱能供給為6.5~8.5MJ/d,蛋白質50~70g/d,每日5~6餐。
(四)流質飲食
1.適用范圍 病情危重,高熱,口腔疾患,吞咽困難,大手術后及急性消化道疾患病人。
2.飲食原則 食物呈流體,易消化、易吞咽,無刺激性。如:乳類、豆漿、稀藕粉、米湯、肉汁、菜汁、果汁等。流質飲食所含的熱量和營養素不足,故只能短期應用。
3.熱能及用法 總熱能供給為3.5~5.0MJ/d,蛋白質40~50g/d,每日6~7餐,即:1次/2~3h、200~300ml/次。
二、治療飲食
治療飲食是指在基本飲食基礎上,根據病情需要,適當調整總熱能和某些營養素,以達到治療和輔助治療目的的一種飲食。
(一)高熱量飲食
1.適用范圍 用于甲狀腺功能亢進、高熱、大面積燒傷、肝炎、結核病等熱能消耗較高的病人及產婦等。
2.飲食原則及用法 總熱能供給為12.5 MJ/d。在基本飲食的基礎上加餐兩次,可進食牛奶、豆漿、雞蛋、藕粉、蛋糕及甜食等;如半流質或流質飲食者,可加奶油、巧克力等。
(二)高蛋白飲食
1.適用范圍 用于長期消耗性疾病如結核、惡性腫瘤、嚴重貧血及燒傷、營養不良、腎病綜合征、低蛋白血癥等病人及孕婦、乳母等。
2.飲食原則及用法 總熱能供給為10.5~12.5MJ/d;蛋白質供給量為1.5~2g/kg·d,但每日總量不超過120g。在基本飲食的基礎上增加富含蛋白質的食物,如:肉、魚、蛋、乳、豆類等。
(三)低蛋白飲食
1.適用范圍 用于限制蛋白質攝入的病人,如:急性腎炎、尿毒癥、肝性腦病等。
2.飲食原則及用法 應多補充蔬菜和含糖高的食物,以維持正常熱能供給,成人蛋白質供給量為40g/d,根據病情酌情減至20~30g/d。腎功能不全的病人應攝入動物蛋白,忌用豆制品;肝性腦病病人應攝入植物蛋白為主。
(四)低脂肪飲食
1.適用范圍 用于高脂血癥,肝、膽、胰疾患,動脈硬化、高血壓、冠心病,肥胖癥及腹瀉等病人。
2.飲食原則及用法 脂肪攝入量<50g/d,肝、膽、胰疾患病人<40g/d,尤其要限制動物脂肪的攝入。食物宜清淡、少油膩。禁食肥肉、蛋黃、腦。高脂血癥及動脈硬化病人,不必限制除椰子油以外的植物油。
(五)低膽固醇飲食
1.適用范圍 用于高膽固醇血癥、高脂血癥、動脈硬化、高血壓、冠心病等病人。
2.飲食原則及用法 膽固醇攝入量<300mg/d。禁用或少用膽固醇含量高的食物,如:蛋黃、魚子、動物內臟和腦、肥肉、動物油等。
(六)低鹽飲食
1.適用范圍 用于心臟病、急慢性腎炎、肝硬化有腹水、先兆子癇、高血壓及水鈉潴留等病人。
2.飲食原則及用法 成人進食鹽量<2g/d,其中含鈉O.8g或醬油10ml/d,但不包括食物內自然含的氯化鈉。禁食腌制品,如:咸菜、咸肉、咸蛋、皮蛋、火腿、香腸及蝦皮等。
(七)無鹽低鈉飲食
1.適用范圍 同低鹽飲食,但水腫較重病人。
2.飲食原則及用法 ①無鹽飲食:除食物中自然存在的鈉鹽以外,烹調時不放食鹽;②低鈉飲食:除無鹽外,還需要控制攝入食物中自然存在的含鈉量,即<O.5g/d。對進食無鹽低鈉飲食者,要禁用腌制品,還應禁用含鈉多的食物和藥物,如:油條、掛面、汽水等含堿食品及含碳酸氫鈉等藥物。烹調時可用糖、醋、無鹽醬油、少鈉醬油等做調味品及調色品。
習題:
不屬于治療膳食的是:
A.忌碘膳食
B.低鹽膳食
C.低蛋白質膳食
D.無鹽膳食
E.低脂膳食
『正確答案』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