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治療原發病
二、一般性發熱的處理
對于不過高的發熱(體溫<40℃)又不伴有其它嚴重疾病者,可不急于解熱。這除了前文所述的能增強機體的某些防御功能以外,發熱還是疾病的信號,體溫曲線的變化可以反映病情和轉歸。特別是某些有潛在病灶的病例,除了發熱以外,其它臨床征象不明顯(如結核病早期),若過早予以解熱,便會掩蓋病情,延誤原發病的診斷和治療。因此,對于一般發熱的病例,主要應針對物質代謝的加強和大汗脫水等情況,予以補充足夠的營養物質、維生素和水。
三、必須及時解熱的病例
對于發熱能夠加重病情或促進疾病的發生發展、或威脅生命的那些病例,應不失時機地及時解熱。
(一)高熱(>40℃)病例
高熱病例,尤其是達到41℃以上者,中樞神經細胞和心臟可能受到較大的影響。已有實驗證明,正常動物在極度高熱的情況下,可導致心力衰竭。高熱引起昏迷,譫妄等中樞神經系統癥狀也是常見的。因而,對于高熱病例,無論有無明顯的原發病,都應盡早解熱。尤其是小兒高熱,容易誘發驚厥,更應及早預防為佳。
(二)心臟病患者
前已述及,發熱時心跳加速,循環加快,增加心臟負擔,容易誘發心力衰竭。因而,對心臟病患者及有潛在的心肌損害者也須及早解熱。
(三)妊娠期婦女
妊娠婦女如有發熱也應及時解熱,理由如下:①已有臨床研究報道,妊娠早期的婦女如患發熱或人工過熱(洗桑拿浴)有致畸胎的危險。②妊娠中、晚期,循環血量增多,心臟負擔加重,發熱會進一步增加心臟負擔有誘發心力衰竭的可能性。
(四)解熱措施
(一)藥物解熱
1.化學藥物:水楊酸鹽類。其解熱機理可能是:作用于POAH附近使中樞神經元的機能復原;阻斷PGE合成;可能還以其他方式發揮作用。
2.類固醇解熱藥:以糖皮質激素為代表,主要原理可能是:①抑制EP的合成和釋放;②抑制免疫反應和炎癥反應;③中樞效應。
3.清熱解毒中草藥也有一定解熱作用,可適當選用。
(二)物理降溫
在高熱或病情危急時,可采用物理方法降溫。如用冰帽或冰帶冷敷頭部、四肢大血管處用酒精擦浴以促進散熱等。也可將病人置較低的環境溫度中,加強空氣流通,以增加對流散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