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節護士素質
(一)含義素質是指個體完成工作活動與任務所具備的基本條件與潛在能力,是人與生俱來的自然特點與后天獲得的一系列穩定的社會特點的有機結合,是人所特有的一種實力。培養護士素質的真正含義是要養成他們既能順利適應社會和護理工作,又能充分實現個人價值和創造力的一種能力、一種心境、一種技巧。
(二)基本內容
具備良好的素質是護士從事護理工作的基本條件。
1.思想道德素質熱愛祖國,熱愛人民,熱愛護理事業,有為人類健康服務的奉獻精神。具有高尚的道德品質、較高的慎獨修養、正確的道德行為,自愛、自尊、自強、自律。能夠正視現實、面向未來,追求崇高的理想,忠于職守,救死扶傷,廉潔奉公,實行人道主義。
2.科學文化素質為適應社會和護理學科發展的需要,護士必須掌握護理學科的基礎知識與基本技能。具有一定的文化修養和自然科學、社會科學、人文科學等多學科知識。養成正確的審美意識,培養一定的認識美、欣賞美和創造美的能力。
3.專業素質具備合理的知識結構及比較系統完整的專業理論知識和較強的實踐技能。具有敏銳的觀察和綜合分析、判斷能力;樹立整體護理觀念,能用護理序解決病人的健康問題。具有開展護理教育和護理研究的能力,勇于創新進取。
4.體態素質護士必須身體健康、功能健全、精力充沛,儀表文雅大方,舉止端莊穩重,待人熱情真誠,并養成個人的和集體的衛生習慣。
5.心理素質護士應具有較強的進取心,不斷索取知識,豐富和完善自己,發展智力和培養能力。保持心理健康,樂觀、開朗、情緒穩定,胸懷寬容豁達。具有高度的責任心和同情心,較強的適應能力,良好的忍耐力及自我控制力,靈活敏捷。具有良好的人際關系,同事間相互尊重,團結協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