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劑量的含義
一指單味藥的成人內服一日用量,二指在配伍或方劑中藥與藥之間的相對劑量。
二、確定藥物用量大小的依據
1.藥物性質:性質平和者,用量大,如黃芪、蘆根;性烈有毒者,用量小,如烏頭、細辛。藥材質輕者,用量小,如薄荷、桑葉;藥材質重者,用量大,如代赭石、牡蠣;芳香藥用量宜小,如砂仁、丁香、沉香。質優力強者,用量宜小,質次力不足者,用量可大些。
2.配伍:方中主藥用量較大,如炙甘草湯中甘草用量大;方中佐使藥用量較小,如甘草作一般調和藥使用時用量小。
3.劑型:作湯劑用量較大,入丸、散劑用量較小。
4.體質與年齡:體壯者用量宜大;體弱者用量宜輕。老年、兒童、嬰兒用宜量小,青壯年用量可較大。
5.病情:急病,重病,用量宜大;慢性病及病癥輕者,用量宜小。
考點:關注劑量的兩重意義,確定藥物用量大小的依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