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于檢驗微生物標本的采集、保存、運送和驗收工作我們要求做到如下幾點:
1.患者的準備
主要包括兩個方面:一是做好采集部位的清潔和消毒工作,防止正常菌群的污染;二是耐心細致地交待患者,使其主動配合以便采集到有價值的標本。
2.標本采集
標本正確采集十分重要,其目的是千方百計捕捉病原菌并保持其活性,以提高檢出率,同時又要盡可能避免非病原菌的污染和干擾。為此,要根據各種感染性疾病和目標病原菌的不同特點,正確合理地確定采樣部位、時機和次數。要選用恰當的采樣器材并嚴格按規范操作。一般來講,采樣量多一些有利于病原菌的檢出,但應以不影響患者健康和便于操作為前提,因此采樣量要恰當。
3.標本保存與送檢
盛標本的容器應無菌、不漏和便于密封。要根據目標病原菌的特點決定是否使用保菌液、運送液或增菌液,以及選擇何種保菌液、運送液或增菌液。標本采集后應盡可能立即送檢。如不能及時送檢,要根據目標病原菌的特點確定保存條件(如溫度等),在規定的時間內送到實驗室。
4.驗收和登記
標本的驗收和登記要有專人負責。驗收的內容主要包括:采樣時間與送檢時間(注意時間間距)以及送檢條件是否符合保存致病菌活力的要求;盛標本容器是否有溢漏和污染;申請單是否填寫完整;標本標識是否與申請單一致和唯一等。對不合格的標本要拒收,并向送檢醫護人員說明拒收原因,告知正確送檢的要求,囑其重新采集和送檢標本。
以上各項均與細菌檢驗的質量密切相關,檢驗科(細菌室)應與臨床科室通過共同研討,認真制定有關的要求和標準操作程序,并嚴格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