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外科重癥監護(ICU)
第一節 概 述
本節考點:
(1)ICU設置及儀器設備
(2)ICU的人員結構及要求
(3)收治對象
重癥監護病房(ICU),又稱加強監護病房,是集中各有關專業的知識和技術,先進的監測和治療設備。對重癥病人進行生理功能監測和及時有效治療護理的專門單位。ICU現已發展為具有對重癥病人進行監測、診斷、治療和對生理功能的支持、調控,并有培訓專業人員和進行科研的能力,是現代化醫院中不可缺少的醫療單位。
(一)ICU設置及儀器設備
ICU的設置應根據醫院規模、病種、技術和設備條件而定。一般認為,病床在500張以下的綜合性醫院可設綜合性ICU,為各專業服務,其床位數可占醫院病床數的3%~6%;500張床位以上的醫院應設有專科ICU;而專科醫院,如心臟外科、腦外科,其ICU床位可適當增加。一個ICU以6~8張床為宜,病床之間距離應大于1.5m,多采用矩形和開放式,必要時用帷幕隔開。
ICU的基本監測治療設備包括多功能監測儀、心排血量測定儀、有創動、靜脈測壓裝置、脈搏血氧飽和度儀、呼氣末CO2測定儀、血氣分析儀、呼吸機、氧治療用具、心電圖機、除顫器、輸液泵、注射泵及各種急救用具等。
(二)ICU的人員結構及要求
ICU主任全面負責醫療、教學、科研和行政管理工作。每一ICU應有主治醫師1~2名,負責日常醫療工作。住院醫師2~4名,實行24小時值班制,負責收治病人、基本監測的實施和常規治療。護士長1~2名。負責護理和護士培訓并參與行政管理工作。護士總數與病床數之比為3~4:1。在ICU內,病人主要由ICU醫師負責管理與治療,但病人的原病情仍應由該專業的主管醫師負責,每天查房,提出治療意見,并參與特殊治療的研討和決策。
1.醫師 以具有豐富的多專業工作經驗、良好的醫學基礎知識、熟練使用各種監護儀器、善于鉆研及創新的中青年專業人員較為合適。合格的ICU專職醫生應具備較扎實的心血管、呼吸科、麻醉科等專科知識。還應掌握一些特殊的操作技術,如氣管插管、氣管切開、胸腔穿刺、腹腔穿刺、心肺腦復蘇技術、臨時起搏器安裝、腹膜透析管安裝以及建立各種血管通道等技術。
2.護士 一名合格的ICU護士必須經過專科輪轉學習和嚴格訓練,并在實踐中不斷學習。逐漸成為專職ICU護士。一般認為,合格的ICU護士應具備以下條件:①從事臨床護理工作2年以上或經過ICU培訓的執業護士;②具有獨立工作和處理應急問題的能力;③良好的身體素質、較強的責任心、準確的判斷力及工作沉著冷靜、動作敏捷;④具有一定的外語基礎,善于學習及更新知識;⑤掌握非語言溝通的技巧,對失去語言能力的病人,除能通過望、觸、聽、嗅覺直接觀察病情外,還能從病人的手勢、表情、體態、眼神中會意病人的需求;⑥熟練進行氣管插管,正確使用呼吸機、電除顫儀、臨時心臟起搏器,掌握心肺腦復蘇及監測技術,并能識別正常和常見的異常心電圖,診斷及處理一般心律失常等。
(三)收治對象
ICU主要收治經過嚴密監測、積極治療和加強護理后有可能恢復的各類重危病人,主要包括:①嚴重創傷、大手術及器官移植術后需要監測器官功能的病人;②各種原因引起的循環功能失代償,需要以藥物或特殊設備支持的病人;③有可能發生呼吸衰竭,需要嚴密監測呼吸功能,或需用呼吸機治療的病人;④嚴重水、電解質紊亂及酸堿平衡失調的病人;⑤麻醉意外、心臟停搏復蘇后需要繼續治療和護理的病人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