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節 評價
(一)步驟
1.收集病人目前健康狀態的資料。
2.與護理目標比較,評價目標是否實現 根據目標實現的程度,可分為目標完全實現、目標部分實現和目標未實現。如目標部分實現或目標未實現,則護士應從以下幾方面進行分析;收集的資料是否準確、全面;護理診斷是否正確;制定的目標是否正確;護理措施是否恰當;護理措施的執行是否有效;病人是否配合等。
3.根據評價結果,調整和修訂護理計劃針對目標全部實現的護理診斷,停止相應護理措施;針對目標部分實現和目標未實現的護理診斷,修訂相關護理計劃;針對不存在或判斷錯誤的診斷,刪除相關護理計劃;針對未發現或新出現的護理診斷,增加相應的護理計劃。
。ǘ┰u價與其他步驟的關系
評價相當于護理程序系統中的反饋,通過評價,護理程序成為一個連續的過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