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1.發生重大醫療事故的部門應在12小時內上報其衛生行政部門。
62.護生在執業護士的督導下發生差錯或事故,除本人要負責外,帶教護士要負法律責任。
63.患者家屬對患者死因有異議時,應在患者死亡后48小時內進行尸檢。
64.護理程序包括五個步驟,即評估、診斷、計劃、實施和評價。
65.一般系統論是護理程序的基本框架。
66.主觀資料是指病人的主訴包括病人的經歷、感覺以及他所看到、聽到或想到的對于健康狀況的主觀感覺,如疼痛、麻木、脹痛、瘙癢或感到軟弱無力等。
67.護理診斷的陳述方式PES公式,具有P、E、S三個部分。P——護理診斷的名稱;E——相關因素;S一一臨床表現,主要是癥狀和體征,也包括實驗室、器械檢查結果。
68.確定知識缺乏的診斷,可以陳述為“知識缺乏:缺乏……方面的知識”。
69.一個護理診斷只針對一個健康問題。
70.護理診斷是關于個人、家庭、社區對現存的或潛在的健康問題或生命過程的反應的一種臨床判斷,這些預期結果是應由護士負責的。護理診斷必須是用護理措施可以解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