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衛生系列高級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條件(試行)
兵職改發〔2010〕2號
各師、院校、兵團各專業技術職務系列、兵直各單位職改領導小組:
現將《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衛生系列高級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條件(試行)》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
兵團職稱改革領導小組
二○一○年十一月一日
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衛生系列高級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條件(試行)
第一條 適用范圍
本條件適用于兵團企、事業單位從事醫療、疾病預防控制、婦幼保健、衛生監督、計劃生育等在崗專業技術人員高級職務任職資格的申報、推薦、評審。
第二條 思想政治條件
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熱愛社會主義,維護祖國統一和民族團結,遵紀守法,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和敬業精神,認真履行崗位職責,積極承擔并完成本職工作任務,努力為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服務。
第三條 職稱外(漢)語要求,符合兵團有關政策規定。
第四條 衛生專業業務考試,成績達到兵團職稱主管部門公布的合格標準。
第五條 參加專業技術人員計算機應用能力考試,成績
達到兵團職稱主管部門公布的合格標準。
第六條 參加醫學專業的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培訓,
取得繼續教育證書并達到規定學分。
第七條 兵、師兩級醫療機構的醫生,晉升副主任醫師前必須到團場醫療衛生機構、或到兵團衛生局指定的對口支援師服務一年。
第八條 在任職期內年度考核結果均在合格(稱職)以上。
第九條 副主任醫(藥、護、技)師任職資格條件
(一)學歷、資歷條件
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
1、博士學位獲得者,從事本專業工作2年以上。
2、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擔任主治(主管)醫(藥、護、技)師職務5年以上。
3、在師及以下單位(不含烏魯木齊地區)的衛生專業技術人員,先工作后取得本專業大專學歷的人員,從事本專業工作25年以上,擔任主治(主管)醫(藥、護、技)師職務5年以上。
4、在團場(廠礦)、城市社區和三類及以下地區的衛生專業技術人員,中專畢業后從事本專業工作25年以上,擔任主治(主管)醫(藥、護、技)師職務5年以上;大專畢業后擔任主治(主管)醫(藥、護、技)師職務7年以上。
(二)學識水平、工作業績條件
1、系統掌握本專業的基礎理論知識和專業技術知識; 熟悉本專業國內外現狀及發展趨勢,掌握新理論、新知識和新技術,并用于實踐。
2、有豐富的實踐經驗,能解決本專業復雜、疑難問題; 具有一定的教學組織能力和對本專業初、中級專業人員的帶教能力。
3、能根據本專業工作需要提出科研課題,完成課題設 計,組織實施,撰寫總結報告。
(三)論文要求
在擔任主治(主管)醫(藥、護、技)師期間,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1、在省級以上專業刊物上發表本專業學術論文2篇以 上(限前兩名作者,其中l篇第一作者)。
2、在國家級核心期刊上發表本專業學術論文1篇以上 (第一作者)。
第十條 主任醫(藥、護、技)師任職資格條件
(一)學歷、資歷條件
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擔任副主任醫(藥、護、技)師工作5年以上。
(二)學識水平、工作業績條件
1、精通本專業基礎理論知識和專業技術知識;掌握本 專業國內外現狀及發展趨勢,對本專業的某一領域有深入的研究和專長;能吸收最新科研成果并應用于實際工作,取得明顯的效果。
2、具有豐富的實踐經驗,是本專業的學術、技術帶頭 人,能解決本專業復雜疑難的重大技術問題,善于指導和組織本專業的全面業務技術工作,具有培育專門人才和科學研
究的能力。
3、擔任副主任醫(藥、護、技)師期間,具有跟蹤本專業先進水平及獨立承擔科研工作的能力;能根據本專業需要提出研究課題或疑難問題的解決方案,寫出課題設計或實施意見,組織實施、撰寫總結報告或論文。
(三)論文要求
在擔任副主任醫(藥、護、技)師期間,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1、在省級以上專業刊物上發表本專業學術論文3篇以上(均第一作者)。
2、在國家級核心期刊上發表本專業學術論文2篇以上(限前兩名作者,其中1篇第一作者)。
第十一條 中醫副主任醫師任職資格條件
(一)學歷、資歷條件
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
1、博士學位獲得者,從事本專業工作2年以上。
2、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擔任主治醫師職務5年以上。
3、在師及以下單位(不含烏魯木齊地區)的衛生專業技術人員,先工作后取得本專業大專學歷的人員,從事本專業工作25年以上,擔任主治醫師職務5年以上。
4、在團場(廠礦)、城市社區和三類及以下地區的衛生專業技術人員,中專畢業后從事本專業工作25年以上,擔任主治醫師職務5年以上;大專畢業后擔任主治醫師職務7年以上。
(二)學識水平、工作業績條件
1、通曉中醫理論,熟悉與本專業有關的各家學說,對某些學說比較精通,并有所發揮,熟悉本專業國內外學術發展狀況。
2、有豐富的臨床經驗,能熟練運用中醫理、法、方、藥進行辯證論治,解決本專業的疑難、危、重癥,有較顯著的療效,在繼承發揚中醫學術方面有較大的成績。
3、能夠指導和組織本科全面業務,具備承擔本專業專 題講座或講課的能力,能夠培養下級醫師,能夠指導科研工作,并做出一定的成績。
(三)論文要求
在擔任主治醫師期間,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1、在省級以上專業刊物上發表本專業學術論文2篇以 上(限前兩名作者,其中1篇第一作者)。
2、在國家級核心期刊上發表本專業學術論文1篇以上 (第一作者)。
第十二條 中醫主任醫師任職資格條件
(一)學歷、資歷條件
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擔任中醫副主任醫師職務5年以上。
(二)學識水平、工作業績條件
1、精通中醫理論,系統掌握與本專業有關的各家學說, 對某些學說有較深的造詣,并有獨到的見解,掌握本專業的學術源流及國內外學術發展狀況。
2、有豐富的臨床經驗,能熟練運用中醫理、法、方、藥進行辯證論治,解決本專業的疑難、危、重癥,有顯著的療效,在繼承發揚中醫學術方面有顯著成績。
3、能夠指導和組織本科全面業務,具備承擔本專業專 題講座或講課的能力,能夠培養下級醫師,能夠提出和負責本專業的臨床科研設計,具體指導科研工作,并做出一定的成績。
(三)論文要求
在擔任副主任醫師期間,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1、在省級以上專業刊物上發表本專業學術論文3篇以 上(均第一作者)。
2、在國家級核心期刊上發表本專業學術論文2篇以上 (限前兩名作者,其中1篇第一作者)。
第十三條 中藥副主任藥(技)師任職資格條件
(一)學歷、資歷條件
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
1、博士學位獲得者,從事本專業工作2年以上。
2、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擔任中藥主管藥(技)師職務5年以上。
3、在師及以下單位(不含烏魯木齊地區)的衛生專業技術人員,先工作后取得本專業大專學歷的人員,從事本專業工作25年以上,擔任主管藥(技)師職務5年以上。
4、在團場(廠礦)、城市社區和三類及以下地區的衛生專業技術人員,中專畢業后從事本專業工作25年以上,擔任主管藥(技)師職務5年以上;大專畢業后擔任主管藥(技)師職務7年以上。
(二)學識水平、工作業績條件
1、通曉中藥理論,熟悉中醫基礎理論,并熟悉藥物源 流,在中藥學某方面有一定的見解,熟悉本專業的學術發展情況。
2、有較豐富的中藥實際工作經驗,熟練掌握中藥有關 操作技術,如:中藥鑒別、炮制、制劑、栽培等。能全面指導本單位中藥業務,能培養下級中藥(技)師。
3、掌握科研選題、課題設計等工作。
(三)論文要求
在擔任中藥主管藥(技)師期間,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1、在省級以上專業刊物上發表本專業學術論文2篇以 上(限前兩名作者,其中1篇第一作者)。
2、在國家級核心期刊上發表本專業學術論文1篇以上 (第一作者)。
第十四條 中藥主任藥(技)師任職資格條件
(一)學歷、資歷條件
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擔任中藥副主任藥(技〉師職務5年以上。
(二)學識水平、工作業績條件
1、精通中藥理論,掌握中醫基礎理論,并掌握藥物源 流,在中藥學某方面有獨到見解,掌握本專業的學術發展狀況。
2、有豐富的中藥實際工作經驗和熟練掌握中藥有關操 作技術,如:中藥鑒別、炮制、制劑、調劑、栽培等,有獨特專長,對國內外本學科的技術發展有所了解。能全面指導本單位中藥業務,能培養高級中藥人才。
3、有獨立承擔科研工作的能力。
(三)論文要求
在擔任中藥副主任藥(技)師期間,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1、在省級以上專業刊物上發表本專業學術論文3篇以 上(均第一作者)。
2、在國家級核心期刊上發表本專業學術論文2篇以上 (限前兩名作者,其中1篇第一作者)。
第十五條 中西醫結合副主任醫師任職資格條件
(一)學歷、資歷條件
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
1、中西醫專業本科及以上學歷,擔任中西醫結合主治 醫師職務5年以上。
2、西醫院校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從事中西醫結合崗 位工作5年以上,擔任中西醫結合主治醫師職務5年以上。
(二)學識水平、工作業績條件
1、通過系統學習中醫,掌握中西醫理論,熟悉與本專業有關的中醫各家學說,掌握本專業中西醫國內、外學術發展動態和進展狀況,并能在實踐中有所運用。
2、有較豐富的臨床經驗,熟練掌握本專業疾病的辯證 論治,能用中西醫兩法解決本專業疑難復雜問題,能負責組織和指導本專業的中西醫結合業務,具有指導、組織本專業科研工作的能力,并做出一定成績。能指導和培養本專業的中西醫結合醫療、科研或教學人才。
3、在繼承發揚祖國醫藥學,從事中西醫結合的實踐中 有顯著成績。
(三)論文要求
在擔任中西醫結合主治醫師職務期間,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1、在省級以上專業刊物上發表本專業學術論文2篇以 上(限前兩名作者,其中1篇第一作者)。
2、在國家級核心期刊上發表本專業學術論文l篇以上 (第一作者)。
第十六條 中西醫結合主任醫師任職資格條件
(一)學歷、資歷條件
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
1、中西醫專業本科及以上學歷,擔任中西醫結合副主 任醫師職務5年以上。
2、西醫院校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從事中西醫結合崗 位工作5年以上,擔任中西醫結合副主任醫師職務5年以上。
(二)學識水平、工作業績條件
1、通過系統學習中醫,通曉中西醫理論,熟悉與本專業有關的中醫各家學說,掌握本專業中西醫國內、外學術發展動態和進展狀況,并能在實踐中有所發展。
2、有較豐富的臨床經驗,熟練掌握本專業疾病的辯證 論治,能用中西醫兩法解決本專業疑難復雜問題,能負責組織和指導本專業全面的中西醫結合業務,具有指導、組織本專業科研工作的能力,并做出成績。能指導和培養本專業的中西醫結合醫療、科研或教學人才。
3、完成任務效率高、質量好,在繼承發揚祖國醫藥學、 從事中西醫結合的實踐中有顯著成績。
(三)論文要求
在擔任中西醫結合副主任醫師期間,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1、在省級以上專業刊物上發表本專業學術論文3篇以 上(均第一作者)。
2、在國家級核心期刊上發表本專業學術論文2篇以上 (限前兩名作者,其中1篇第一作者)。
第十七條 破格晉升條件
不具備評審副主任醫(藥、護、技)師和主任醫(藥、護、技)師任職資格規定的學歷條件的人員,在具備以上評審條件的基礎上,還必須具備:兵團級醫療衛生機構的衛生技術人員具備下列5項條件中的3項;各師醫療衛生機構的衛生技術人員具備下列5項條件中的2項;團場及城市社區醫療衛生機構的衛生技術人員具備下列5項條件中的1項,可“破格”推薦、評審副高和正高任職資格。
(一)任現職以來,獲省、部、委(科技進步獎、自然科學獎、科學發明獎)二等獎以上,或廳(局)級一等獎以上的本專業項目主要貢獻者(以成果鑒定書和獎勵證書為準,限前五名)。
(二)任現職以來,在國家級核心期刊上發表本專業學術論文2篇(其中1篇第一作者)以上,正高3篇(其中2篇第一作者)以上;或在省級以上的刊物上發表4篇(其中2篇第一作者)以上,正高5篇(其中3篇第一作者)以上。
(三)任現職以來,主持或參加并完成過兵團部、委、局(自治區廳(局))級以上的科研項目(以項目任務書或成果鑒定登記證書為準,限前五名)。
(四)任現職以來,正式出版過專著、譯著,或合著過本專業書籍(主編、副主編),并撰寫字數副高3萬字以上,正高5萬字以上。
(五)任現職以來,有本專業的發明專利,或提出的革新措施能解決本地區本專業重大疑難問題,經省級同行專家(3人以上)認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