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維吾爾自治區農牧區衛生系列副高級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條件(試行)
本條件適用于縣級在牧業醫院、縣(市、區)所轄鄉鎮的中心衛生院、衛生院及村衛生室等醫療衛生機構和計劃生育技術服務站中,從事醫療、疾病控制、婦幼保健、計劃生育、衛生管理等醫、技專業(不含藥、護專業)的衛生技術人員。
第一條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熱愛社會主義祖國,維護祖國統一,反對民族分裂,遵紀守法;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廉潔行醫,服務態度端正,認真貫徹執行黨的衛生工作方針和政策,全心全意地為農牧民健康服務。
第二條 參加自治區晉升副高級衛生專業技術職務業務考試,考試成績達到自治區確定的農牧區合格分數線。
第三條 參加衛生專業技術人員繼續醫學教育項目,達到自治區規定學分標準的25%以上。
第四條 參加職稱外(漢)語考試,考試成績不做要求。
第五條 有在地區級(含地區)以上醫療衛生機構進修學習半年以上經歷,或有在縣級醫療衛生機構進修學習1年以上經歷。
第六條任職資格條件
一、學歷、資歷
1、中專畢業,從事本專業工作滿20年以上,受聘擔任主治(主管)醫(技)師工作滿5年以上;
2、大學專科畢業,從事本專業工作滿15年以上,受聘擔任主治(主管)醫(技)師工作滿5年以上;
3、大學普通班畢業及大學本科以上學歷,受聘擔任主治(主管)醫(技)師工作滿5年以上。
二、學識水平、工作業績
1、掌握本專業的基本理論和專業知識,熟悉相關專業知識,并能應用于實際工作。
2、有較豐富的農村衛生工作實踐經驗,能熟練處理本專業常見病、多發病,工作業績顯著。
3、認真履行崗位職責,擔任主治(主管)醫(技)師期間,平均每年參加本專業工作時間不少于35周。
4、具有在本單位指導和組織專業技術工作、培養初中級衛生技術人員工作和學習的能力。
5、結合本專業撰寫1篇任現職以來代表個人業務能力和水平的工作總結。
第七條破格晉升條件
符合下列條件中的任何2條,申報任職資格時不受學歷限制,可以破格晉升。
一、任現職期間,在省級(含省級)以上公開發行的刊物上發表本專業論文1篇以上(第1作者);
二、任現職期間,獲得縣級(含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授予的勞動模范、先進工作者榮譽稱號;
三、任現職期間,獲得縣(市)及以上人民政府授予的科技成果獎的主要貢獻者(限前5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