礦物除少數是自然元素外,絕大多數是自然化合物,它們大多數是固體,少數是液體,如水銀,或氣體,如硫化氫。要注意以下性質:
1.礦物中水的存在形式 有的晶體礦物含有一定的水,稱為含水礦物。水在礦物中存在能形式,直接影響到礦物的性質。利用這些性質,可以對礦物進行鑒定。水在礦物中的存在形式可分為:
(1)吸附水或自由水水分子不加入礦物的晶格構造;
(2)結晶水 水以分子形式參加礦物的晶格構造,如石膏、膽礬;
(3)結構水水以H+或OH-等離子形式參加礦物的晶格構造,如滑石。
2.透明度 礦物透光能力的大小稱為透明度。將礦物磨成0.03mm標準厚度后,比較其透明度,可分為三類:透明礦物、半透明礦物和不透明礦物。
3.顏色礦物對自然光線中不同波長的光波均勻吸收或選擇吸收所表現的性質。礦物的顏色一般分為三種:
(1)本色 是由礦物的成分和內部構造所決定的顏色,如辰砂的紅色,石膏的白色。
(2)外色 由外來的帶色雜質、氣泡等包裹體所引起的顏色,與礦物自身的成分和構造無關。外色的深淺除與帶色雜質的量有關外,還與雜質分散的程度有關,如紫石英、大青鹽等。
(3)假色 由晶體內部裂縫面、解理面及表面氧化膜的反射光引起與入射光波的干涉作用而產生的顏色,如云母的變彩現象。
(4)條痕及條痕色 礦物在白色毛瓷板上劃過后所留下的粉末痕跡稱為條痕,粉末的顏色稱為條痕色。條痕色比礦物表面的顏色更為固定,更能反映礦物的本色,因而更具鑒定意義。有的礦物表面的顏色與粉末顏色相同,如朱砂,也有的是不相同的,如自然銅,表面為亮淡黃色或棕褐色,而粉末為綠黑色或棕褐色。
7.氣味 有的礦物具特殊的氣味,尤其是礦物受到錘擊、加熱或濕潤時較為明顯。如雄黃灼燒有砷的蒜臭,膽礬具澀味,芒硝具苦、咸味等。
8.其他 少數礦物有吸水的能力,可以粘舌,如龍骨、龍齒、軟滑石。有的有滑膩感,如滑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