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目的與要求 近年來藥物相互作用主要偏重于討論體內的相互影響,這當然是重要一方面。但在藥劑的應用和產生工作中,經常遇到由于成分配伍不當而造成嚴重的制品質量事故,因此有必要討論藥物及制劑要配伍中可能出現的問題和解決辦法。本章的內容將包括一些藥物成分在制劑、貯存以及應用過程多方面的相互影響,以及合理解決的辦法。
(二)配伍變化的類型 配伍變化可大致分為療效學配伍的變化與物理學配伍變化。
1.療效的配伍變化藥物合并使用后,在機體內一種藥物對中一種藥物的體內過程或受體作用產生影響,而使其藥理作用性質和強度、副作用、毒性等有所改變。藥物的這些盯互作用有些用利于治療,如磺胺類藥物與甲氧芐氨嘧啶合并使用,療效顯著加強。而有些則少利于治療,如異煙肼與麻黃堿或阿托品合并應用使用使副作用加強。藥物配伍后在體內相互作用產生不利于治療者屬于療效的配伍禁忌。
2.物理化學的配伍變化藥物配伍后產生物理化學下的改變,如物理狀態,溶解性能、物理穩定性及化學穩定性的變化,這樣也可必然影響其作用和療效。物理變化學變化還可再分為物理的化學的配伍變化。
(1)物理配伍變化:藥物配伍時發生了物理性質的改變,如果得不到符合要求的制劑則屬于禁忌。例如含樹脂的醇性制劑在水性制劑中析出樹脂,含共熔成分多的制劑失掉干燥均勻的結聚狀態。吸時性較強的固體粉末(如活性炭、白掏土等)與劑量較小的生物堿鹽物配伍時,能因后者被吸附而在機體中不完全釋放。微晶的藥物(如醋酸可的松)在水溶液中由于某些物質的溶解能逐漸使之聚結成大晶型等。物理配伍變化一般屬于外觀上的變化,如果條件改變還可能恢復制劑的原來形式。
(2)化學配伍變化:是指藥物之間發生了化學反應,使藥物產生了不同程度的質變化而失效。化學作用的產生一般表現在產生沉淀、變、潤濕或液化、產生氣體、爆炸或燃燒等現象上,但亦有許多藥物的分解、取代、聚合、加成等化學難以從外觀看出來。應注意并不應把有意進行的化學反應看做是配伍禁忌。應當著重指出,配伍禁忌往往是物理與化學的因素的相互影響而造成的,其結果也必然影響到療效。所以在分析配伍禁忌處方的決不可單獨考慮一方面而疏忽另一方面,特別是藥理和療效方面。許多藥物配伍制成某些劑型后,在貯存及應用過程中發生物理的或化學的變化,而降低了它的穩定性。如青霉素G鈉或鉀鹽與藥物水溶液配伍時青霉素或多少地發生變化,不過由于條件不同(如pH值、溫度等)有時分解快些,有時分解慢些,只有在一定時間內變化的量達到一定程度后才不能用于臨床。另外發生配伍上的變化也不都是不利的。臨床上經常利用藥物之間拮抗作用來解決藥物中毒。如有機磷輕度毒時采用與有機磷作用拮抗的阿托品來解毒。有利用拮抗作用消除另一藥物副作用,如麻黃素治哮喘時,用巴比當類藥物對抗其中樞神經興奮作用。因此判斷藥物配伍變化是否會影響制劑質量及治療效果,需要對具體問題體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