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床上送檢的標本有:排泄物(尿、糞)、分泌物(痰、鼻分泌物)、嘔吐物、血液、體液(腹水、胸水)等。標本檢驗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出機體正常的生理現象和病理改變,配合其他臨床檢查,對明確診斷、觀察病情、制定防治措施起著重要作用。
標本采集的原則
遵照醫囑采集各種標本均應按醫囑執行。凡對檢驗申請單有疑問,應核實清楚后再執行。
充分準備
1.采集標本前,應明確檢驗項目、檢驗目的及注意事項并向病人作耐心解釋,以取得合作。
2.應根據檢驗目的選擇適當容器,容器外必須貼上標簽,注明病人姓名、科室、床號、檢查目的、送檢時間等。
嚴格查對
1.采集前應認真查對醫囑,核對申請項目、病人姓名、床號等。
2.采集完畢及送檢前應重復查對。
正確采集
采集標本既要保證及時,又須保證采集量準確,這樣才能保證送檢標本的質量。
及時送檢
標本采集后應及時送檢,特殊標本還應注明采集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