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維吾爾自治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新疆維吾爾自治區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
新人社函〔2015〕676號
關于公布2014年度、2015年度全國護士執業資格考試自治區合格標準的通知
伊犁哈薩克自治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衛生局,各地(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衛生局,自治區黨委各部門;自治區人民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自治區所屬事業單位、大中型企業,中央駐疆單位人事(職稱)部門:
2014年、2015年全國護士執業資格考試工作已圓滿完成。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和我區實際情況,現就2014年度、2015年度全國護士執業資格考試自治區合格標準公布如下:
一、2014年度全國護士執業資格考試自治區合格標準
(一)南疆四地州合格標準(和田、喀什、阿克蘇、克州)
1.地(州、市)級醫療衛生機構,包括各地(州、市)政府所在市醫療衛生機構的護理專業技術人員、在校報名的護理專業應屆畢業生單科合格標準為45分。
2.縣級(不含地、州、市政府所在市)醫療衛生機構的護理專業技術人員單科合格標準為42分。
3.鄉、鎮級醫療衛生機構的護理專業技術人員單科合格標準為37分。
(二)自治區醫療衛生機構及其他地州合格標準
1.自治區級醫療衛生機構的護理專業技術人員單科合格標準為71分。
2.地(州、市)級醫療衛生機構,包括烏魯木齊市和各地(州、市)政府所在市醫療衛生機構的護理專業技術人員、在校報名的護理專業應屆畢業生單科合格標準為60分。
3.縣級(不含地、州、市政府所在市,含烏魯木齊縣)醫療衛生機構的護理專業技術人員單科合格標準為51分。
4.鄉、鎮級醫療衛生機構的護理專業技術人員單科合格標準為43分。
二、2015年度全國護士執業資格考試自治區合格標準
(一)南疆四地州合格標準(和田、喀什、阿克蘇、克州)
1.地(州、市)級醫療衛生機構,包括各地(州、市)政府所在市醫療衛生機構的護理專業技術人員、在校報名的護理專業應屆畢業生單科合格標準為40分。
2.縣級(不含地、州、市政府所在市)醫療衛生機構的護理專業技術人員單科合格標準為37分。
3.鄉、鎮級醫療衛生機構的護理專業技術人員單科合格標準為33分。
(二)自治區醫療衛生機構及其他地州合格標準
1.自治區級醫療衛生機構的護理專業技術人員單科合格標準為60分。
2.地(州、市)級醫療衛生機構,包括烏魯木齊市和各地(州、市)政府所在市醫療衛生機構的護理專業技術人員、在校報名的護理專業應屆畢業生單科合格標準為51分.
3.縣級(不含地、州、市政府所在市,含烏魯木齊縣)醫療衛生機構的護理專業技術人員單科合格標準為44分。
4.鄉、鎮級醫療衛生機構的護理專業技術人員單科合格標準為37分。
三、參加全國護士執業資格考試,達到自治區相應級別醫療衛生機構的合格標準者,發放相應級別的執業資格證書和專業技術職務證書,其執業資格和專業技術職務在疆內有效。考試成績當年有效,不做滾動管理。
自治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自治區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
2015年 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