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通過護士資格考試的人員即日起可以辦理護士執業注冊。護士取得《護士執業證書》后,方可在注冊的醫療衛生機構從事護士執業活動。
一、護士注冊需要提交的材料
1、《護士執業注冊申請審核表》。
2、申請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正反面印在同一頁紙上,原件經當地衛生行政部門審核后退還申請人)。
3、二級及以上醫院出具的6個月內健康體檢合格證明(申請人工作單位除外);
4、醫療衛生機構擬聘用證明(加蓋聘任單位公章)。
5、《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副本復印件。
6、護士執業資格考試成績合格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7、申請人學歷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8、專業學習中的臨床實習證明原件及復印件(復印件清楚可只提供復印件)。
9、正面免冠白底彩色小二寸近照4張。
凡要求的資料要按順序提交并用A4紙正反面打印或復印,用檔案袋盛裝,以方便集中審核及歸檔。
二、注冊程序
各醫療衛生機構使用《護士執業注冊聯網管理信息系統》(機構版)軟件負責為本機構聘用的護士集體申請辦理新的護士執業證書。
各區(縣)衛生局負責本轄區內醫療衛生機構的護士注冊信息錄入工作。
市衛生局負責對各區(縣)衛生局和市直醫療衛生機構護士注冊申請資料的審核,合格者打印《護士執業證書》,并報省衛生廳審核蓋章。
三、時間安排
(一)信息錄入(即日起至2011年11月20日)。各區(縣)衛生局及各有關醫療衛生機構對申請辦理護士注冊材料進行審核,并進行準確的信息錄入。
(二)上報材料(2011年11月21日-2011年12月7日)。
各區(縣)衛生局和市直醫療衛生機構備齊申請人需要提交的材料,進行初步審核,核對無誤后集中報市行政服務中心衛生局窗口審核、確認。
各區(縣)衛生局及市直醫療衛生機構具體報送時間安排:市直其他醫療機構11月1日-22日;市醫院:11月24日;市中醫院:11月25日;日照經濟開發區:11月28日;嵐山區:11月29日;五蓮縣:12月1日-2日;莒縣:12月5日-6日;東港區:12月7日-8日。
報送材料地點:煙臺路與濟南路交匯處日照銀行一樓行政服務大廳16號窗口。
咨詢電話:8717050。聯系人:郭常芳 張守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