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做好2011年山東博興縣護士執業注冊工作的通知
各有關醫療衛生單位:
為認真貫徹《護士條例》、《護士執業注冊管理辦法》和省衛生廳有關文件精神,進一步做好2011年全縣護士執業注冊工作,現將今年我縣護士注冊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請對象及條件
擬受聘于我縣醫療衛生機構從事護理工作,符合以下條件的人員均可提出護士執業注冊申請:
1、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2、在中等職業學校、高等院校完成教育部和衛生部規定的普通全日制3年以上的護理、助產專業課程學習,包括在教學、綜合醫院完成8個月以上護理臨床實習,并取得相應學歷證書;
3、通過衛生部組織的護士執業資格考試,符合《護士執業注冊管理辦法》規定的健康標準:無精神病史,無色盲、色弱、雙耳聽力障礙,無影響履行護理職責的疾病、殘疾或者功能障礙。
二、護士注冊需要提交的材料
1、《護士執業注冊申請審核表》1份;
2、申請人身份證明復印件1份(身份證正反面印在同一頁紙上);
3、申請人學歷證書及專業學習中的臨床實習證明原件及復印件各1份;
4、護士執業資格考試成績合格證明原件及復印件各1份;
5、指定的醫療機構出具的6個月內健康體檢表原件1份;
6、醫療衛生機構擬聘用的相關材料原件1份;
7、《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副本復印件1份(加蓋單位公章);
8、正面免冠白底彩色小二寸近照1張(與《護士執業注冊申請審核表》、《健康體檢表》照片為同一底片);
以上材料請按順序每人裝一檔案袋,并標明單位、姓名、聯系電話。
三、其他要求
1、《護士執業注冊申請審核表》、《護士注冊體格檢查表》、《執業護士擬聘用證明》等相關表格,用黑色或藍黑色鋼筆、簽字筆填寫或打印,文字要求簡練、清楚,不得空格。用A4紙正反面打印,按順序整理提交,以方便集中審核及歸檔。
2、截止日期:即日起至10月20日,逾期不再受理。
博興縣衛生局
二〇一〇年九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