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ㄒ唬┇@得省級教育行政部門、衛生行政部門護理專業設置評審合格的中等衛生護士學校護理專業畢業證書;
。ǘ┇@得國務院教育行政部門批準的護理專業專科畢業證書;
。ㄈ﹪鴦赵航逃姓块T認可的境外中等或高等醫學院校護理專業畢業證書和護士執業執照,其中外國人應當獲得中華人民共和國規定的漢語水平考試HSK合格證明,并在衛生行政部門指定的醫療機構中見習3個月以上。
報名參加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的人員,要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憲法和法律,具備良好的醫德醫風和敬業精神,同時具備下列相應條件:
參加中級資格考試:
。ㄒ唬┤〉孟鄳獙I中專學歷,受聘擔任護師職務滿7年;
(二)取得相應專業?茖W歷,受聘擔任護師職務滿6年;
。ㄈ┤〉孟鄳獙I本科學歷,受聘擔任護師職務滿4年;
。ㄋ模┤〉孟鄳獙I碩士學位,受聘擔任護師職務滿2年;
(五)取得相應專業博士學位,即可以參加考試。
有關說明:
1、報名人員必須在有關部門批準的醫療衛生機構內從事護理技術專業工作的人員或符合條件。
2、報名條件中有關學歷的要求,是指國家承認的國民教育學歷;有關工作年限的要求,是指取得上述學歷前后從事本專業工作時間的總和。工作年限計算截止2008年12月31日。
所學專業須與報考專業對口(或相近),例如學藥學類專業的,只可報考藥學類資格,不可報考護理類資格,如此類推。
3、具有護理、助產專業中;虼髮W歷的人員,參加全部4個科目考試合格者,可取得護理初級(士)專業技術資格證書。具有護理、助產專業本科以上學歷的人員,取得考試成績合格證明,并達到《衛生技術人員職務試行條例》規定的護師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年限的,可直接聘任護師專業技術職務。
4、《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專業目錄》中部分專業系主亞專業,主亞專業在基礎知識、相關專業知識等科目考試中使用共用試卷;具體可見“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辦公室關于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工作有關情況的說明”中的附件;
5、《暫行規定》所規定的有醫療事故責任者等情況不得參加考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