吊銷《護士執業證書》處罰,自吊銷之日起滿2年的。重新申請注冊的,按照規定提交注冊材料;中斷護理執業活動超過3年的,還應當提交在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規定的教學、綜合醫院接受3個月臨床護理培訓并考核合格的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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吊銷《護士執業證書》處罰,自吊銷之日起滿2年的。重新申請注冊的,按照規定提交注冊材料;中斷護理執業活動超過3年的,還應當提交在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規定的教學、綜合醫院接受3個月臨床護理培訓并考核合格的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