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護士條例》有關規定,擬受聘于我市醫療衛生機構從事護理工作,符合相關條件的人員可提出護士執業注冊申請,提交材料包括:
㈠《護士執業注冊申請審核表》1份;
㈡申請人身份證復印件1份(正反面印在同一頁紙上);
㈢申請人學歷證書原件及復印件1份;
㈣護士執業資格考試成績合格證明原件及復印件1份;
㈤注冊主管衛生行政部門指定的醫療機構出具的6個月內健康體檢證明原件;
㈥《2012年淄博市護士執業注冊擬聘用證明》原件;
㈦擬執業機構《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副本復印件1份;
㈧正面免冠白底彩色小二寸近照2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