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護士執業注冊申請審核表》1份;
2、本市體檢定點醫療機構出具的6個月內健康體檢證明原件1份;
3、護士執業考試成績單原件及復印件各1份;
4、申請人學歷證書原件及復印件各1份;
5、身份證復印件1份(身份證正反面印在同一頁紙上);
6、醫療衛生機構擬聘用證明(加蓋醫院公章)1份;
7、《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副本復印件1份;
8、正面免冠白底彩色小二寸近照1張(與申請表相片同版);
9、8個月以上護理臨床實習證明(實習報告簿)1份。
10、護士執業考試成績合格證明原件及復印件各1份。
上述材料除原件外,其他復印件以A4紙提交。
2008年12月31日前取得的護士執業證書未換證的或考試成績合格尚未首次注冊的,辦理注冊手續時除提交以上材料外,還須提交由市衛生局指定的教學、綜合醫院3個月臨床護理培訓并考核合格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詳情:山東2011年護士執業資格考試成績合格線及有關工作通知(各地市有所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