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東南州衛生局關于辦理護士執業證書延續注冊的通知
為確保護理隊伍依法執業,規范護士執業注冊流程,依照《護士條例》、《護士執業注冊管理辦法》、《關于印發《貴州省繼續醫學教育學分授予和登記管理實施細則》的通知》(黔醫繼教委發﹝2008﹞1號)、貴州省衛生廳《關于將繼續醫學教育學分與衛生技術人員職稱晉升執業注冊年終考核和崗位聘任相掛鉤的通知》(黔衛發﹝2005﹞63號)文件要求,護士執業注冊有效期為5年,有效期屆滿應申請延續注冊,經審核合格準予延續注冊的,方可繼續從事護理工作。為保證護士延續注冊工作高效、有序的進行,現將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請延續注冊對象
全州范圍內已取得《護士執業證書》,在醫療機構、采供血機構、計劃生育技術服務機構、民營醫療機構等單位從事護理工作,有效期屆滿需要繼續執業的護士。
二、申請延續注冊的條件
護士執業注冊有效期滿5年。有效期從首次注冊時間起計算。護士執業注冊有效期屆滿需要繼續執業的,符合護士執業注冊健康標準,應當在有效期屆滿前30日申請辦理延續護士執業注冊。
三、申請延續注冊需提交材料
1.護士延續注冊申請審核表
2.申請人身份證復印件
3.申請人《護士執業證書》原件
4.二級以上醫療機構出具的申請人6個月內的健康體檢證明
5.申請人在護士工作崗位證明或聘用合同復印件
6.繼續教育學分證
每年取得繼續醫學教育學分(學時)不得少于25學分(120學時),其中Ⅰ類學分5-10分(15-60學時),Ⅱ類學分不低于15-20學分(90-120學時)。基層醫療衛生單位(鄉鎮衛生院及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站)、村衛生室、個體診所)繼續醫學教育對象,每年取得的繼續醫學教育學分不得少于20學分(60-120學時),其中村衛生室繼續醫學教育所獲學分不得少于10學分(30-60學時)。
不同醫療機構平均每年取得Ⅰ類學分規定如下:三級醫院護理人員不低于7學分;市級醫療衛生機構護理人員不低于6學分;縣級醫院衛生機構護理人員不低于5學分;其余為Ⅱ類學分。其它醫療機構中的護理人員參照同級醫療機構的要求執行。
四、辦理流程
(一)縣(市)衛生局審核注冊。所屬轄區內的醫療衛生機構將本單位符合延續注冊條件護士的材料交送縣(市)衛生局,縣(市)衛生局對申請材料進行審核。審核合格的,應當進入“護士執業注冊聯網管理信息系統(管理版)”在《護士執業證書》上打印延續注冊信息,并加蓋護士執業注冊公章。
(二)單位審核,集體辦理。醫療衛生機構可以為本機構護士集中申請辦理護士延續注冊。延續注冊申請護士按要求提交材料,交所在單位。各單位對申請人提交的材料進行初審,并由單位法定代表人或授權護理部、人事部負責人在《護士延續注冊申請審核表》上簽審核意見,并加蓋公章,將申請材料和《護士執業證書》原件送所屬衛生局審核辦理。已配備“護士執業注冊聯網管理信息系統(機構版)”的醫療衛生機構,預錄入護士延續注冊信息。
(三)州衛生局審核注冊。州級負責審核州直管醫療機構延續注冊,由單位集體辦理交州政務大廳受理。
六、辦理地點:
州衛生局發證的醫療衛生機構內護士延續注冊,到州政府服務大廳州衛生局窗口辦理;
各縣(市)衛生局發證的醫療衛生機構內護士延續注冊,到各縣(市)政務服務大廳衛生局窗口辦理。
五、受理時限
衛生局應當在自受理延續注冊申請之日起20日內對申請人提交材料進行審核。審核合格的,予以延續注冊;對不符合條件的,不予延續注冊,并書面說明理由。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延續注冊:
(一)不符合〈護士執業注冊管理辦法〉第六條規定的健康標準:有精神病史;色盲、色弱、雙耳聽力功能障礙;存在影響履行護理職責的疾病、殘疾或功能障礙等情況;
(二)被處暫停執業活動處罰期限未滿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