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度廣東省藥學專業初、中級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報考條件和提交材料要求
一、選報等級和專業
藥學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分為初級資格、中級資格考試,各有藥學、中藥學和制藥三個專業,考生可根據所學或所從事的專業選報其中一個。
藥學專業初、中級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科目:藥事管理與法規、藥學(中藥學、制藥)專業知識、專業實踐能力。
二、報考條件
凡在我省藥品研制、檢驗、生產、經營、監督等企事業單位從事藥學專業工作的人員并具備下列條件之一者,均可申請參加考試:
(一)報考藥學初級專業技術資格考試人員應具備下列條件之一(報考級別為“考三科”):
1.取得藥學(中藥學,下同)或相關專業(醫學、護理學、生物學、化學,下同)中專學歷,從事藥學專業工作滿4年;
2.取得藥學或相關專業大專學歷,從事藥學專業工作滿3年;
3.取得藥學或相關專業本科學歷,從事藥學專業工作滿1年。
(二)報考藥學中級專業技術資格考試人員應具備下列條件之一(報考級別為“考三科”):
1.取得藥學或相關專業中專學歷,具有藥師或相關初級資格后從事藥學專業工作滿8年;
2.取得藥學或相關專業大專學歷,具有藥師或相關初級資格后從事藥學專業工作滿4年;
3.取得藥學或相關專業本科學歷,具有藥師或相關初級資格后從事藥學專業工作滿3年;
4.取得藥學或相關專業碩士學位,從事藥學專業工作滿2年。
以上報名條件中所規定的有關學歷要求,是指經國家教育部門認可的學歷;有關從事藥學專業工作年限,是指取得中專以上學歷后從事本專業工作時間的總和。學歷取得時間和從事本專業工作年限均截止到2012年12月31日。
(三)免試部分科目條件(報考級別為“考二科”)
取得廣東省駐店藥師資格之后,從事藥學專業工作滿4年,可以參加初級資格考試,同專業可免考專業知識,不同專業不能免考專業知識。即藥學專業駐店藥師報考初級藥學專業技術資格,可免考藥學專業知識;藥學專業駐店藥師報考初級中藥專業技術資格,不能免考中藥學專業知識。
三、提交材料要求
1.《2012年度廣東省藥學專業初、中級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報名發證登記表》(考生從網上自行下載,用A4紙雙面打印,經單位審核蓋章)一份。
2.本人有效身份證和學歷(位)證書的原件及復印件一份,以非全日制學歷報考的人員,還須提交之前所取得的全日制學歷證書原件和復印件一份;符合免試部分科目條件、以駐店藥師資格報考初級者,只需提交有效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同時提交駐店藥師資格證、駐店藥師注冊證(有效期內)、駐店藥師繼續教育證的原件和復印件各一份。
3.報考開始前半年內的大一寸彩色免冠證件照片2張,點貼在身份證復印件空白處,所交照片須與上傳照片一致。
4.符合報考條件中第(二)條第1-3款者還需提交藥師或相關初級資格證原件和復印件一份。
以上所附材料原件核對后退回,復印件均須使用A4紙,并加蓋驗印公章,由驗證人簽名。
考生對提交的報考資歷、學歷的真實性、有效性負責。在報考階段如提交虛假、無效資歷、學歷的,一經發現,取消報考資格;已參加考試成績合格的,取消已取得專業技術資格,不給予發放資格證書。情節嚴重者,兩年內不得參加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
各市考生報考資格的審核由所在地考試管理機構負責。
2012年度廣東省藥學專業初級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報名發證登記表
報名點: 報名序號:
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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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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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證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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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 片
(大一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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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籍地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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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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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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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學專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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畢業院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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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業名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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畢業時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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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業技術職務或駐店藥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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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事藥學專 業工作年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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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單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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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機號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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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信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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郵政編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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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考級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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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考專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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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符合免試部分科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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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 過 科 目 |
2012年報考科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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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 作 簡 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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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 止 年 月 |
單 位 名 稱 |
從事何種專業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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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直報名點考生考后證書領取方式選擇(請在□內打“√”):□自取;□特快專遞。
一、填表注意事項:
1.此表由考生在完成網上報名后直接下載,用A4紙雙面打印,交單位審核蓋章。
2.此表“單位審核”欄由單位填寫。單位對報考者所填內容,提交的材料(含照片)等是否真實進行審核確認,加蓋公章。
3.考生對提交材料的準確性負責,網上確認(網上繳費)的報名信息不得自行修改。
二、報名必須提交如下材料:
1.此表一式一份。
2.本人有效身份證和學歷(位)證書的原件及復印件一份,以非全日制學歷報考的人員,還須提交之前所取得的全日制學歷證書原件和復印件一份;符合免試部分科目條件、以駐店藥師資格報考初級者,只需提交有效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同時提交駐店藥師資格證、駐店藥師注冊證(有效期內)、駐店藥師繼續教育證的原件和復印件各一份。
3.報名開始前半年內的大一寸彩色免冠證件照片2張,點貼在身份證復印件空白處,所交照片須與上傳照片一致。
以上所附材料原件核對后退回,復印件均須使用A4紙,并加蓋驗印公章,由驗證人簽名。
三、聲明:
我提交的證件材料真實準確,本表所填的內容與網上報名內容一致,如不真實、準確、一致,我負由此引起的后果。
報考者(本人簽名):
年 月 日
單 位 審 核 |
經辦人簽名: 單位蓋章 聯系電話: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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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 試 管 理 機 構 審 核 意 見 |
單位蓋章 經辦人簽名: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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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試 時間 |
2012年11月11日 |
資格證書編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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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 批 與 發 證 機 構 審 核 蓋 章 |
( 蓋 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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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1. 單位審核欄內,經辦人不簽名(蓋章),不予受理。
2.審批與發證機構審核蓋章欄由省人事考試局審核蓋章。
3.發證后,考生應將此表交回單位存入個人檔案中。
2012年度廣東省藥學專業中級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報名發證登記表
報名點: 報名序號: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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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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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證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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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 片
(大一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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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籍地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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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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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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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學專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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畢業院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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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業名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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畢業時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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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業技術職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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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事藥學專 業工作年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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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單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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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機號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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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信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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郵政編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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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考專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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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 過 科 目 |
2012年報考科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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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 作 簡 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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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 止 年 月 |
單 位 名 稱 |
從事何種專業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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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直報名點考生考后證書領取方式選擇(請在□內打“√”):□自取;□特快專遞。
一、填表注意事項:
1. 此表由考生在完成網上報名后直接下載,用A4紙雙面打印,交單位審核蓋章。
2. 此表“單位審核”欄由單位填寫。單位對報考者所填內容,提交的材料(含照片)等是否真實進行審核確認,加蓋公章。
3. 考生對提交材料的準確性負責,網上確認(網上繳費)的報名信息不得自行修改。
二、報名者必須提交的報考材料:
1. 此表一式一份。
2.本人有效身份證和學歷(位)證書的原件及復印件一份,以非全日制學歷報考的人員,還須提交之前所取得的全日制學歷證書
原件和復印件一份。
3.報名開始前半年內的大一寸彩色免冠證件照片2張,點貼在身份證復印件空白處,所交照片須與上傳照片一致。
4. 符合報考條件中第(二)條第1-3款者還須提交藥師或相關初級資格證原件和復印件一份。
以上所附材料原件核對后退回,復印件均須使用A4紙,并加蓋驗印公章,由驗證人簽名。
三、聲明:
我提交的證件材料真實準確,本表所填的內容與網上報名內容一致。如不真實、準確、一致,我負由此引起的后果。
報考者(本人簽名):
年 月 日
單 位 審 核 |
經辦人簽名: 單位蓋章 聯系電話: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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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 試 管 理 機 構 審 核 意 見 |
單位蓋章 經辦人簽名: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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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試 時間 |
2012年11月11日 |
資格證書編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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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 批 與 發 證 機 構 審 核 蓋 章 |
( 蓋 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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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1. 單位審核欄內,經辦人不簽名(蓋章),不予受理。
2.審批與發證機構審核蓋章欄由省人事考試局審核蓋章。
3.發證后,考生應將此表交回單位存入個人檔案中。
查看詳情通知:廣東省2012年藥學專業初、中級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報名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