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做好我市2012年度護士執業資格考試工作的通知
福田、羅湖、鹽田、南山區衛生人口計生局,寶安、龍崗區衛生局,寶安、龍崗區人口計生局,光明、坪山新區公共事業局,委直屬各單位,各有關單位,社會辦各醫院:
根據全國護士執業資格考試委員會辦公室關于2012年護士執業資格考試的安排,2012年度護士執業資格考試于5月19日舉行。2012年護士執業資格考試仍采用紙筆考試,考試科目包括專業實務和實踐能力。
為確保我市2012年度護士執業資格考試的順利進行,現將《全國護士執業資格考試委員會辦公室關于2012年護士執業資格考試有關問題的通知》(護考委辦發〔2011〕2號)(詳見附件1)和《衛生部人才交流服務中心關于2012年護士執業資格考試考務工作計劃的通知》(衛人才發〔2012〕5號)(詳見附件2)轉發給你們,并將我市護士執業資格考試工作及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組織領導
由市衛生和人口計劃生育委員會進行政策指導和監督。具體考務工作由市醫學繼續教育中心承擔。
二、報名方式
報名和考試時間與方式按照《衛生部人才交流服務中心關于2012年護士執業資格考試考務工作計劃的通知》(衛人才發〔2012〕5號)執行。2012年1月30日至2012年2月12日為網上報名時間,2012年2月1日至2012年2月15日為網上報名確認工作時間。我市網上報名考生現場確認安排如下:
(一)分別在羅湖區衛生局、福田區衛生局、南山區衛生局、鹽田區衛生局、寶安區衛生局、龍崗區衛生局,光明新區公共事業局,坪山新區公共事業局受理各區屬醫療衛生單位和區屬人口計生單位的網上報名考生確認材料。
(二)市衛生和人口計生委直屬單位均設立報名點,由各單位人事部門負責確認本單位的考生信息。
(三)其他醫療機構(包括社會醫療機構各醫院、門診部、診所、醫務室和民政、公安、司法、軍隊等其他系統所辦醫療機構及駐深醫療機構等)的網上報名考生確認材料由各區衛生局負責受理。
三、深圳考點審核考生報名資料安排
2012年2月16日各區衛生局、市衛生和人口計生委直屬單位報名點提交本報名點確認通過的考生材料(包括考生簽名的確認單)到市醫學繼續教育中心進行審核。
四、收費標準
按照《國家計委、財政部關于全國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收費標準的通知》計價格〔2001〕2043號文中規定的全國衛生專業技術資格初級考試收費標準執行,即每人每科50元,由各報名點統一收取后上交醫學繼續教育中心,具體上交時間另行通知。
五、其他注意事項
(一)報名材料請按通知要求順序排列好(詳見附件4)。所有復印件必須寫上“與原件相符”并蓋印單位公章與審核人的簽名;對于有疑問的材料應該單列出來,并做好明確標記。
(二)報名點對有疑問的文憑可要求考生提交驗證證明。
(三)沒有在崗工作的社會人員,須人事檔案在我市,按照檔案所在地就近原則到各報名點報名,條件符合的,可以參加考試。人事檔案不在我市的沒有在崗人員,回檔案所在地報考。
(四)在崗工作未取得護士執業資格的護理專業畢業生,無論人事檔案是否在我市,均可以在報名點報考。如果檔案不在我市,需所在單位出具工作證明(詳見附件5)。
(五)2011年應屆畢業生由所在學校集體辦理報名手續,須提交就讀學校關于本人就讀專業、學制及學習形式、學歷類型等的證明材料,并確保其畢業前能在教學、綜合醫院完成8個月的臨床實習的證明。
(六)各科目成績當年有效,不再進行滾動管理。
(七)對于考試工作有關的問題和建議,可與市醫學繼續教育中心聯系,聯系電話:0755-25162320。
請考生留意查詢以下各網站信息公告
中國衛生人才網:www.21wecan.com
市衛生和人口計生委:www.szhpfpc.gov.cn
市醫學繼續教育中心:www.smec.gov.cn
附件:
附件1:關于2012年護士執業資格考試有關問題的通知(護考辦發[2011]2號).pdf
附件2:關于2012年護士執業資格考試考務工作計劃的通知(衛人才發[2012]5號).pdf
附件3:關于做好2012年護士執業資格考試工作的通知(粵衛函[2012]58號).doc
附件4:深圳市2012年度護士執業資格報名材料順序表.doc
附件5:深圳市2012年度執業資格考試報名相片頁和身份證復印件張貼頁.doc
附件6:工作證明參考樣本.doc
二〇一二年一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