陽江市衛生局關于做好2012年護士執業資格考試工作的通知
各縣(市、區)衛生局,市直有關醫療衛生單位:
根據全國護士執業資格考試委員會辦公室《關于2012年護士執業資格考試有關問題的通知》(護考辦發〔2012〕2號)精神和我省有關規定,為做好2012年護士執業資格考試工作,現就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考試時間
2012年護士執業資格考試采用紙筆考試,考試科目包括專業實務和實踐能力。具體考試時間安排如下:
考試科目 |
考試日期 |
|
專業實務 |
|
9:00—11:30 |
實踐能力 |
14:00—16:30 |
二、報考資格
凡符合《護士條例》和衛生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印發的《護士執業資格考試辦法》(部長令74號)中報名條件的人員,可以報名參加考試。
香港特別行政區、澳門特別行政區和臺灣地區符合《護士執業資格考試辦法》規定和《內地與香港關于建立更緊密經貿關系的安排》、《內地與澳門關于建立更緊密經貿關系的安排》等規定的,可以申請參加護士執業資格考試。
三、報名及資格審核
2012年護士執業資格考試報名包括考生網上報名、現場確認兩個階段。2012年1月30日至2月12日期間,考生可登錄中國衛生人才網(www.21wecan.com)進行網上預報名;現場確認開始時間:2月1日至2月15日。
市衛生局受理有關單位網上確認時間為2012年2月8-15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17:30,地點:陽江市區新江北路市衛生局五樓人事科,電話:3180099。
各報名點做好網上確認工作后,在網上導出匯總表,報名材料按匯總表順序排列,于17日前報市衛生局人事科。
四、考生報名所需提交的材料
(一)護士執業資格考試報名申請表;
(二)本人身份證明(原件和復印件);
(三)近6個月二寸免冠正面半身照片3張;
(四)本人畢業證書(原件和復印件);
(五)報考所需的其他材料。
考生到報名點、考點確認時需攜帶有關證書原件,并上交復印件,證書原件經報名點、考點審核后退回考生。
申請報考人員為在校應屆畢業生的,應當持有所在學校的應屆畢業生畢業證明,到學校所在地的考點報名。學校出具的應屆畢業生畢業證明應注明申請報考人員入學時間、(擬)畢業時間、學制、學歷、所學專業、參加護理臨床實習情況。學校可以為本校應屆畢業生辦理集體報名手續。
在2008年5月12日《護士條例》頒布實施之前,已經入學注冊、學制不足3年的普通全日制學校學生,按教學計劃、學籍管理規定,如期完成培養過程,并經過8個月以上護理(助產)臨床實習,取得相應學歷證書,可以作為報名護士執業資格考試和執業注冊的學歷依據。2008年5月12日以后入學的、學制不足三年的普通全日制學歷,不再作為護士執業資格考試和執業注冊的學歷依據。
根據教育部、衛生部《關于舉辦高等醫學教育的若干意見》(教高〔2002〕10號)規定,2002年10月31日前,自學考試、各類高等學校遠程教育舉辦的相關醫學類、藥學類專業的學歷教育,其入學注冊的國內外、境外非在職學生,按教學計劃、學籍管理規定,如期完成培養過程,畢業后學歷可以作為相應資格考試的學歷依據。此規定在護士執業資格考試報名和注冊中依據有效。
對報考人員所持學歷證書有疑義(含跨省招生,無法確認招生學校的合法招生信息或無法辨別學歷證書的真偽等),可要求考生提供其畢業學校所在地省級教育行政部門或廣東省教育廳學歷認證中心出具的有效學歷證書鑒定證明,作為考試報名的學歷依據。
五、收費標準
暫按國家計委、財政部《關于全國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收費標準的通知》(計價格〔2001〕2043號)中規定的全國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初級資格考試收費標準執行,即每人每科5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