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申報評審高級資格的,取消破格和評審前是否受聘的限制。具備博士學位,或取得中級資格后、從事專業技術工作滿3年(工作資歷計算的截止時間為2007年8月31日,下同)的人員,達到副高級資格條件的,可按規定程序申報評審副高級資格;取得副高級資格后,從事專業技術工作滿3年的人員,達到正高級資格條件的,可按規定程序申報評審正高級資格。
博士學位獲得者直接申報評審高級專業技術資格的,其專業技術工作經歷(能力)、業績成果、論著等條件必須是獲得博士學位后做出的方為有效。
回國后首次申報評審專業技術資格的高層次留學回國人員,可按其實際專業技術水平和能力,直接申報評審相應檔次的專業技術資格。
省外流動到我省的專業技術人員,必須取得廣東省的同級別(檔次)專業技術資格后,才能在本省范圍申報評審高一級別(檔次)的專業技術資格,申報時,資歷、業績從省外專業技術資格通過之日起計算。
專業技術人員崗位轉換后要申報現崗位專業技術資格的,應在現崗位工作滿一年以上,并提交反映現崗位的工作業績,不得用原崗位的業績申報現崗位的專業技術資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