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衛生廳
關于做好2013年度全省衛生高級專業技術資格評審工作的通知
浙衛發 [2013] 132號
各市衛生局,廳直屬各單位,有關高等醫學院校及附屬醫院,省級有關單位:
為認真做好2013年度全省衛生高級專業技術資格評審工作,根據原省人事廳《關于印發浙江省專業技術資格評審工作實施細則(試行)的通知》(浙人專〔2006〕351號)等有關文件精神,經我廳研究,并商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同意,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各地、各單位要嚴格按我省衛生高級專業技術資格評審工作的有關政策規定(見附件1),認真做好申報和推薦工作。其中省衛生廳直屬單位還應符合我廳《關于印發廳直屬單位衛生高級專業技術資格評價條件(試行)的通知》(浙衛發〔2012〕51號)規定。
二、衛生高級專業技術資格評審共設置專業99個專業(含今年新增、調整的風濕與臨床免疫學、急診醫學、重癥醫學、輸血技術4個專業),其中申報部分專業應符合執業醫師、執業護士資格及相應注冊規定(見附件2)。
下載:浙江省2013年衛生高級職稱考試試題庫
三、申報對象應嚴格按衛生技術人員的準入要求、所從事專業工作及下一級專業技術資格,選擇相應專業進行申報,不得隨意選擇、更改申報專業。申報臨床類、中醫類社區衛生高級專業技術資格,限報全科醫學、全科醫學(中醫類)專業。
四、從今年起,為加強對申報對象專業實踐的工作數量與質量的考核評價,所有申報對象需提交《主持危急重癥搶救或解決疑難病例或關鍵、重大技術(科研)問題或處置重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實例表》(見附件4),申報臨床類專業人員還須填報《主持危急重癥搶救和疑難病癥處理或主刀(指導)手術病例一覽表》(見附件5)。
五、申報對象必須參加我廳統一組織的專業實踐能力考試,考試采用人機對話的方式進行,考試成績當年有效,作為評審的重要參考依據。考試的時間及有關事項另行通知。
六、從今年起,對1990年以后取得的國內大專及以上學歷的申報對象,須提供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網址:http://www.chsi.com.cn)在線生成的《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無法提供備案表的須提供《中國高等教育學歷認證報告》)。國外的學歷、學位須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網址:http://www.cscse.edu.cn)認證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港、澳、臺地區的學歷、學位須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認證的《港澳臺學歷學位認證書》。
七、申報采取網絡和紙質申報相結合的方式進行。申報對象在網上填寫個人申報信息(網址:http://zcsb.zjwst.gov.cn),所在單位對個人填報信息要認真審核,并經本人確認簽字后,再經當地衛生和人力社保部門審核、推薦并逐級上報。
八、各地、各單位要嚴格按《評審上報材料目錄和要求》(見附件3),認真做好上報材料的審核、整理等工作。評審材料要求在2013年8月20日前上報我廳人事處。其中副高級評審權單位報送評審人員名冊。對逾期或不符合要求的上報材料,我廳不予受理。
九、申報材料上報前要求在所在單位進行公示,接受群眾監督,公示時間為7天。對群眾反映的問題,有關單位要認真調查核實,并將結果報我廳人事處備案。對弄虛作假者,要按有關規定嚴肅處理。申報對象必須通過所在單位進行推薦上報,不得掛靠單位申報。
十、申報對象須繳納評審費280元,由市衛生局和有關單位統一收繳后匯給我廳,帳號:浙江省財政廳非稅收入結算分戶,33001613535050006389,省建行業務經營部,并在用途欄內注明“衛技高級職稱評審費”字樣。
十一、其他有關事項。申報對象近三年年度考核等次必須為合格及以上。申報中西醫結合內科和中西醫結合外科專業的人員,可免予職稱外語等級考試。此外,從2014年起,申報對象所提交的各類申報材料,取得時間截止為申報當年6月30日。
衛生高級專業技術資格評審工作政策性強、涉及面廣,工作任務重。各地區各單位要切實加強領導,精心組織、周密安排,嚴格按本通知要求做好有關工作,以確保2013年度評審工作的順利完成。在工作中遇到的情況和問題,請及時與我廳人事處聯系,聯系人:黃衛華,聯系電話:0571-87709029。本通知要求傳達到有衛生高級專業技術資格申報對象的單位。
附件:1.浙江省衛生高級專業技術資格申報評審主要文件依據
2.浙江省衛生高級專業技術資格申報專業目錄
3.評審上報材料目錄和要求
4.主持危急重癥搶救或解決疑難病例或關鍵、重大技術(科研)問題或處置重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實例表
5.主持危急重癥搶救和疑難病癥處理或主刀(指導)手術病例一覽表
浙江省衛生廳
2013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