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衛生系列高級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評審委員會辦公室
關于2012年度上海市衛生系列高級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申報工作的通知
滬衛評審[2012]1號
各委、辦、局(集團公司)、各區縣衛生局、有關大學、申康醫院發展中心、中福會、局屬單位及有關醫療機構:
為進一步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和人事制度改革,建立統一的全行業評審管理體制,加強衛生專業實踐能力,更好地規范衛生系列高級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的評審工作,根據《關于印發〈上海市衛生系列高級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試行全行業評審管理辦法〉的通知》(滬人社專發[2012]40號)文件精神(以下簡稱“管理辦法”),經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市衛生局同意,現將做好2012年度本市衛生系列高級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申報工作的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考核要求
(一)各單位按照文件精神,切實做好以強化工作業績為核心的考核推薦工作,如實填寫《上海市衛生專業技術人員工作實績考核表》(見附件1),同時認真核實申報材料, 重點是申報人的學歷證明、資格證書、獲獎證書、工作業績等材料的真實性,把好申報準入關。
(二)各主管部門要加強組織領導和管理,充分發揮宏觀管理、指導協調、監督檢查的作用,組織人事干部開展業務培訓,解讀政策要點和操作口徑,加強內部的政策宣傳,結合崗位設置認真審核上報材料后,報送評審受理部門。
二、申報要求
(一)論文要求
1、為了做好職稱申報政策的銜接,今年申報正高級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人員(申報醫學科研專業人員除外)可提交論文2篇,僅限當年過渡,自2013年起按照“管理辦法”要求執行。
2、綜述、個案報道和譯文不予受理,對罕見的個案報道須經專家審定后予以受理。
3、所有雜志的清樣稿、論文錄用通知、錄用證明不能作為送審論文。
4、按文件規定須在核心期刊發表的專業學術論文者,請參照《核心期刊目錄一覽表》,并在論文宣讀表上標注核心期刊目錄的序號。核心期刊目錄可查詢上海衛生人才網(www.shwshr.com)。
(二)外語(醫古文)、計算機能力要求
對有關大學現行的職稱外語和計算機政策與管理辦法不一致的方面,采取過渡方式,逐步實行統一政策。
(三)第二年申報和隔年申報要求
1、上一年度評審未通過,第二年繼續要求申報的人員,必須在申報當年度取得以下突出業績和重大貢獻之一,否則不予受理:
(1)取得國家級及省部級科技進步獎、自然科學獎、技術發明獎主要貢獻者,具有個人證書;
(2)作為項目負責人完成了省部級以上重點攻關項目或產學研項目,或者作為項目負責人通過上海市高新技術成果轉化A級認定的項目,須提交立項及項目完成的相關證明材料;
(3)獨立撰寫并公開出版的專著。
2、評審未通過人員隔年申報須有新業績。
(四)誠信要求
申報個人須填寫《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評審材料真實性承諾書》(見附件2),如提供的材料有失實、虛假情況,將承擔由此產生的各項責任。
(五)公示要求
為了提高考核工作透明度,各單位將考核推薦的結果在單位內公示,公示時間為5個工作日,并由單位人事部門出具公示證明,填寫《申報衛生系列高級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公示一覽表》(見附件3)。
(六)評審面試要求
1、凡申報人員須參加評審面試。面試時,申報人員須用PPT形式進行匯報,主要介紹本人學習、工作簡歷和在任職期間的工作業績(包括專業技術工作情況、解決本專業疑難問題、發表的論文、承擔的課題及臨床創新等),匯報時間不超過5分鐘。
2、因在國內、外執行援外醫療、對口支援等公務不能參加面試的人員,由單位專題報告并提供有關批件等材料,經批準,不參加面試的申報人員,需提供匯報的PPT材料,可以進入評審程序,單位申報時須提供《因公執行公務人員名單表》(見附件4)。
3、申報人員制作和上報PPT要求
(1)申報人員制作PPT請使用Office2003版本,電子文檔內容不得超過20頁,文件大小嚴格控制在5M內,電子文檔名稱格式為“學科組+姓名+身份證號碼”。
(2)各主管局(單位)匯總申報人員PPT電子文檔后,統一于11月30日前上傳至《上海市衛生系列高級專業技術職務評審管理系統》,具體操作詳見上海衛生人才網。
(七)其他事項要求
單位或主管部門在上報申報材料時,按《上海市衛生系列高級專業技術職務評審管理系統》軟件信息要求上報。
三、受理時間、地點及相關費用
(一)受理時間:11月19日至11月23日。具體安排如下:
11月19日 申康醫院發展中心
11月20日 各有關大學
11月21日至22日 各區縣衛生局
11月23日 局屬單位及其他的醫療機構
(二)受理地點:上海交通大學醫學院西2教學樓三樓311室(重慶南路280號),聯系電話:021-63596135。
(三)費用:評審費1000元/人。
特此通知。
附件一:上海市2012年衛生高評考核表(衛生高評)
附件二:上海市2012年真實性承諾書(衛生高評)
附件三:上海市2012年單位公示表(衛生高評)
附件四:上海市2012年因公執行公務人員名單表(衛生高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