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印發《上海市衛生系列社區衛生高級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評審工作試行辦法》的通知
發文號: 滬人社專發[2009]37號 發文時間: 2009-10-12
發文機構: 上海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上海市衛生局
各委、辦、局(集團公司),各區(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各有關單位人事部門:
為進一步完善衛生專業技術職務評聘工作,促進社區衛生人才資源開發,推進社區衛生專業技術人員隊伍建設,現將《上海市衛生系列社區衛生高級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評審工作試行辦法》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
上海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上 海 市 衛 生 局
二○○九年九月二十八日
上海市衛生系列社區衛生高級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評審工作試行辦法
滬人社專發[2009]37號
為貫徹落實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的意見》,進一步加強本市社區衛生工作,促進社區衛生人才隊伍建設,結合本市社區衛生工作實際,特制定本辦法。
一、指導思想
根據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的意見》,積極推進本市衛生系列高級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評審實行分級分類改革,研究制定社區衛生專業技術人員化農村鄉村高級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評審的相關政策和標準,進一步開發社區衛生人力資源,穩定社區衛生專業技術人員隊伍,鼓勵二、三級醫療衛生機構中的衛生專業技術人員到社區衛生服務機構工作,逐步提高社區衛生服務水平。
二、評審機構
上海市衛生系列社區衛生高級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評審委員會(以下簡稱“社區衛生高評委”)為社區衛生高級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的評審機構,并根據評審專業需要,下設若干學科組。“社區衛生高評委”負責本市社區衛生專業技術人員高級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的評審工作。
“社區衛生高評委”下設評審辦公室,評審辦公室設在上海市衛生局。
三、受理范圍
本市社區衛生服務機構中在職衛生專業技術人員(含已辦理《上海市居住證》并在本市社區衛生服務機構受聘1年以上的衛生專業技術人員)。
四、申報條件
(一)基本條件
申報社區衛生高級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即主任醫(藥、護、技)師、副主任醫(藥、護、技)師,必須具備:
1、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憲法和法律;
2、具備良好的醫德醫風和敬業精神;
3、申報醫師類、護師類高級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者,須取得執業資格和注冊資格;
4、任職期間取得繼續教育合格證書;
5、崗位實績考核達到稱職以上。
(二)學歷、資歷
1、正高級
(1)具備規定學歷
具有衛生類專業本科畢業及以上的學歷,取得副高級任職資格并受聘副高級職務5年以上。
(2)不具備規定學歷
1959年12月31日前出生,具有衛生類專業大專畢業學歷(含1970年至1976年高等醫學院校普通班),取得副高級職務任職資格并受聘副高級職務7年以上。
2、副高級
(1)具有衛生類專業大專畢業學歷(含1970年至1976年高等醫學院校普通班),取得中級職務任職資格并受聘中級職務7年以上。
(2)具有衛生類專業本科畢業學歷,取得中級任職資格并受聘中級職務5年以上。
(3)具有衛生類碩士研究生畢業學歷并獲碩士學位,取得中級任職資格并受聘中級職務4年以上。
(4)具有衛生類博士研究生畢業學歷并獲博士學位,取得中級任職資格并受聘中級職務2年以上。
(三)學術論文水平
1、正高級
在任現職期間,具備規定學歷的,論文2篇;不具備規定學歷的論文3篇。必須以第一作者在省部級及以上專業期刊上公開發表與申報專業相關的論文,其中一篇必須在核心期刊上公開發表;并承擔區(縣)衛生局級及以上的科研課題或獲得科技成果。申報的科研課題、科技成果已結題或通過鑒定。
2、副高級
在任現職期間以第一作者撰寫,并在省部級及以上專業期刊上公開發表與申報專業相關的論文2篇。
(四)外語(醫古文)、計算機能力
1、外語(醫古文)考試:申報人員的職稱外語(醫古文)要求按國家和本市有關規定執行。其中:
(1)申報人員應取得衛生類B級英語考試或其他語種等級考試合格證書;
(2)凡申報中醫、中藥專業的人員,須參加本市組織的醫古文考試并取得合格證書,申報中西醫結合專業的人員應當參加職稱外語或醫古文考試,并取得合格證書。
(3)1959年12月31日前出生,在郊區(縣)社區衛生服務機構工作累計10年以上,目前仍在該類崗位工作的衛生專業技術人員;或已經從本市二、三級醫療衛生機構流動到郊區(縣)社區衛生服務機構工作,并在郊區(縣)社區衛生服務機構工作一年以上的在編在崗人員,可以不參加晉升高級專業技術職務的職稱外語(醫古文)考試。
2、職稱計算機考試:按國家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和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的規定執行。
五、單位考核
申報單位應成立考核、評議小組,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實事求是地對申報人進行全面考核,客觀、公正地撰寫考核意見、列出考核等級。工作業績主要考核以下方面:
(一)專業理論知識:系統掌握本學科醫學基礎理論和專業技術知識,了解國內外本學科以及相關學科的發展趨勢,并具有較強的解決本專業領域內的疑難問題的能力。
(二)相關專業技能:熟悉社區預防工作基本流程和規范,具有上海市“社區康復”或“公共衛生”或“健康教育”等技能崗位培訓證書及相關的技術能力。
(三)帶教方面:具有培養和帶教下一級衛生專業技術人員的能力。
(四)業績考核:申報對象每年參加專業技術崗位工作需200工作日以上。其中,在社區衛生服務中心門診工作時間不少于104個半天,按時完成單位規定的社區健康教育、社區重點人群保健、社區計劃生育指導等項工作,并取得一定成效。
六、申報材料
(一)《高級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評定申報表》2份(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制);
(二)《衛生技術人員工作業績考核表》1份(市衛生局制);
(三)主送論文或課題(附“論文宣讀表”);
(四)有關職稱(資格)證書、專業技術職務聘書、畢業證書;
(五)外文、醫古文、職稱計算機應用能力考試合格成績證明;
(六)申報醫師類、護師類任職資格人員須提供有關執業證書;
(七)繼續醫學教育合格證明;
(八)本人身份證。
申報中的學歷、資歷、論文等材料,截止日期均為評審當年度的6月30日。
七、申報程序
由申報人按要求提供申報材料,所在單位負責對申報人員的材料進行核實。經單位考核、評議,并在規定的專業技術崗位設置基本結構比例內推薦,推薦前應在單位內進行公示。
各區、縣衛生局對所屬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申報人員的申報材料進行審核和匯總,并報評審受理機構。評審受理機構負責對申報材料進行復核,對其中不符合要求的申報材料予以退回。對偽造學歷、資歷、抄襲論文的行為,一經發現和查實,按有關規定予以嚴肅處理。
八、資格證書
凡經本市“社區衛生高評委”評審通過的高級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的人員,頒發由上海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印制的證書,僅作為本市社區衛生專業技術崗位聘用依據。
九、其他
本辦法未盡事項,按《關于修改〈上海市衛生系列高級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評審辦法〉的通知》(滬人[2007]117號)等文件的有關規定執行。
本辦法由上海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上海市衛生局按各自職責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