達州市衛生局
關于做好2012年度全市衛生專業高級技術資格評審申報工作的通知
各縣(市、區)衛生局,經開區社會事務管理局,市級有關部門,局直屬各醫療衛生單位:
根據《四川省衛生廳關于做好2012年全省衛生專業高級技術資格評審工作的通知》(川衛辦發[2012]521號)文件規定,現將全市2012年度衛生專業高級技術資格評審申報工作的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報范圍和對象
在我市各類醫療衛生機構(含個體、民營、集體)從事西醫(藥、護、技)和計劃生育專業技術工作的人員(不含從事中醫藥專業技術工作的人員),離退休后仍受聘繼續從事衛生專業技術工作的醫藥衛生專業技術人員均可申報衛生專業高級技術資格評審。
二、申報及評審
(一)申報條件。
1.申報評審衛生專業高級技術資格人員,任職年限及相關條件須符合《人事部、衛生部關于印發<臨床醫學專業中、高級技術資格評審條件(試行)>的通知》(人發〔1999〕第92號)以及《四川省人事廳、四川省衛生廳關于做好衛生專業高級技術資格考評結合工作的通知》(川人辦發〔2005〕367號)有關規定。同時須具備下列條件:
(1)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和敬業精神。
(2)職稱外語及計算機應用能力考試成績達到我省統一要求。
(3)任現職以來,在最低任職年限內年度考核均為合格(稱職)及以上。
(4)論文及科研符合川衛辦發〔2012〕29號要求。
(5)定期服務基層及進修學習符合《四川省衛生廳關于印發衛生專業技術人員晉升高級職稱前定期服務基層和進修學習的規定的通知》(川衛辦發〔2010〕96號)要求。
(6)繼續醫學教育符合《四川省繼續醫學教育學分管理辦法(試行)》(川衛辦發〔2005〕3號)要求。
2.申報衛生專業副高級技術資格人員其申報專業須與其衛生副高理論考試專業相一致,并須同時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1)醫學博士后出站人員。
(2)醫學博士學位,受聘衛生專業中級技術職務后,從事本專業工作不少于2年。
(3)醫學碩士學位,受聘衛生專業中級技術職務后,從事本專業工作不少于4年。
(4)醫學大學本科畢業,受聘衛生專業中級技術職務后,從事本專業工作不少于5年。
(5)醫學大學專科畢業,受聘衛生專業中級技術職務后,從事本專業工作不少于7年。
3.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可破格申報衛生專業副高級職稱評審:
(1)符合《四川省五系列破格評審專業技術資格推薦條件(試行)》(川職改〔1992〕69號)規定的。
(2)取得衛生專業中級技術資格,擔任主治(管)醫(藥、護、技)師職務3年以上,在任期內獲得下列榮譽之一:
1)獲得省、部級及以上勞動模范(含抗震救災模范、抗震救災英雄)稱號。
2)全國“五一”勞動獎章獲得者。
(3)醫學中專畢業,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受聘主治(管)醫(藥、護、技)師職務不少于9年,參加全國衛生專業中級技術資格考試合格。
2)受聘衛生專業中級技術職務后,從事本專業工作不少于9年,并在我省“鄉鎮衛生院”、“社區衛生服務機構”、“艱苦邊遠地區”、“邊遠山區”、“貧困山區”工作3年以上,獲得省部級科技進步三等獎及以上獎勵證書。
3)受聘衛生專業中級技術職務后,從事本專業工作不少于9年,并在我省“鄉鎮衛生院”、“社區衛生服務機構”、“艱苦邊遠地區”、“邊遠山區”、“貧困山區”工作5年以上。
在我省“鄉鎮衛生院”、“社區衛生服務機構”、“艱苦邊遠山區”、“邊遠山區”、“貧困山區”工作的衛生專業技術人員,調離這類單位或地區后,不再享受本通知規定的特殊政策。
(4)在民族地區醫療衛生機構支援服務滿2年且考核均為合格的內地衛生技術人員,申報評審高一級職稱免予職稱外語和計算機應用能力考試;在民族地區醫療衛生機構支援服務滿2年且考核均為優秀的內地衛生技術人員,可提前1年破格申報高一級職稱。
4.申報評審衛生專業正高級技術資格人員須同時具備下列條件:醫學大學本科畢業及以上學歷,受聘副主任醫(藥、護、技)師職務5年以上。
大學普通班畢業生在晉升正高職務時其學歷按具備規定學歷人員對待。
5.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人員,可破格申報評審衛生正高級專業技術資格:
(1)符合《四川省五系列破格評審專業技術資格推薦條件(試行)》(川職改﹝1992﹞69號)規定的。
(2)取得副主任醫(藥、護、技)師資格,受聘副主任醫(藥、護、技)師職務3年以上,在任期內獲得以下榮譽之一的人員:
1)獲得省、部級及以上勞動模范(含抗震救災模范、抗震救災英雄)稱號。
2)全國“五一”勞動獎章獲得者。
3)省學術和技術帶頭人后備人選。
6.申報醫師類高級職務任職資格者,必須具備執業醫師資格并經注冊取得《醫師執業證書》。申報專業的類別應與醫師執業資格類別(臨床、公共衛生、口腔、中醫)相一致。申報護理類高級任職資格者,必須具備護士執業資格并經注冊取得《護士執業證書》。
7.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申報:
(1)發生醫療事故責任未滿三年者。
(2)發生醫療差錯責任未滿一年者。
(3)受處分者在處分期內。
(二)申報程序
申報衛生專業高級技術職務資格,要堅持按程序申報。
1.個人申報。2012年,四川省衛生專業高級技術職務資格評審繼續實行網上申報方式。申報人須登錄四川衛生人才網(www.scwsrc.com),按要求認真填報相關信息(信息的準確性和完整性直接影響申報人的評審結果),同時向所在單位如實提供本人紙質申報材料。
2.單位審查。單位對申報人員提供的各類資料進行認真審查,并在申報人員的《專業技術職務資格評審表》(以下稱“評審表”)的“年度及任職期滿考核結果”及“基層單位意見”欄內簽署詳細推薦意見,同時按有關規定進行公示。
3.縣(市、區)衛生局或市級有關主管部門審查。縣(市、區)衛生局要主動協調縣(市、區)職改辦,詳細審查核實申報人員是否符合申報條件和材料的真實性,并在《評審表》等有關表格的相應欄目內明確簽署審核意見。
4.市衛生局和市職改辦復審。縣(市、區)衛生局、市級有關部門和市直屬衛生單位要將審核后的申報材料按規定時間統一報送市衛生局和市職改辦復審。
按規定程序上報并經審查合格的人員,申報衛生專業高級技術資格不受本單位崗位職數或結構比例限制,由市衛生局統一將有關紙質材料報送省衛生專業高評辦。
離退休后仍受聘繼續從事衛生技術工作的醫藥衛生技術人員申報衛生專業高級技術資格,須經檔案所在單位出具確系本單位退休的證明,并委托現執業機構按程序申報。
(三)評審
省衛生系列高級技術資格評審委員會將按照衛生部頒布的《臨床醫學專業高級技術資格評審條件》、《預防醫學專業高級專業技術資格標準條件(試行)》、《藥學專業高級專業技術資格標準條件(試行)》和《護理學專業高級專業技術資格標準條件(試行)》開展衛生專業高級技術資格評審。
1.凡申報衛生專業正高級、破格申報副高級技術資格評審的人員,須在規定的時間內參加四川省衛生專業高級技術資格評審委員會組織的專業實踐能力考核答辯。已通過衛生專業副高級技術資格理論考試的人員(除破格申報者外),評審相應資格,不再參加專業實踐能力考核答辯。答辯以現場問答方式進行,主要考察申報人的基礎知識、專業理論、臨床實踐能力等。
2.答辯時間及地點另文通知。
三、評審材料及要求
(一)申報衛生系列高級技術資格需提交以下個人材料。
1.《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評審表》(表中須貼近期免冠一寸黑白或彩色照片)一式一份。
2.任現職以來本人政治思想及業務工作總結一式一份。
3.任現職以來代表本人最高學術水平的主要業績材料 (主要指公開發表的論文、著作,經專門機構或部門鑒定并通過的成果證書等)復印件一式一份,所有的第一作者論文、論著須提供封面、目錄、正式文章三部分內容復印件并裝訂成冊。成果證書等材料復印件須由衛生行政主管部門審核原件并由審核人簽名同時加蓋審核部門公章。
申報人員應準備好論文原件供評委及評審會隨時抽查,參加答辯人員須在答辯時出示論文原件。
4.職稱外語考試合格證復印件或按照《四川省人事廳關于對職稱外語考試成績確認的通知》(川人辦發〔2006〕15號)文有關規定辦理的外語考試確認通知書復印件(年齡免試者需提交本人身份證復印件及取得下一級職務資格時的外語合格證復印件)一式一份;屬于按有關規定可以先評后補、先評后考的須提交2012年外語考試成績通知單及取得下一級職務資格時的外語合格證復印件一式一份。先評后考者還需提供相關證明材料一式一份。
5.有效期內的職稱計算機應用能力考試合格證(年齡免試者需提交本人身份證)復印件一式一份。
6.本專業學歷證書(取得本專業多學歷證書者,需提交不同層次學歷證書)、醫師資格證書、醫師執業證書、護士執業證書(藥、技類除外)、現任專業技術資格證書復印件一式一份。
7.離退休人員檔案所在單位出具的本單位退休證明、本人醫師執業證書復印件一式一份。
8.《繼續(技術)教育登記手冊》復印件一式一份。復印件內容要明確反映申報人基本情況、繼續教育手冊編號、本周期繼續教育完成情況。同時須提供《進修學習合格證書》復印件一式一份。
9.《高級專業技術職務(資格)申報信息表》(附件2)一式一份。
10.《城市衛生技術人員到基層定期工作考核表》(附件5)復印件一式一份。凡屬免鍛煉申報衛生高級技術資格的衛生技術人員應填寫《城市衛生技術人員免鍛煉登記表》(附件6),推薦單位應填寫免鍛煉原因并附相關材料。
11.業績貢獻公示結果一式一份。在材料上報前,由用人單位對本單位申報人員進行業績貢獻公示,組織申報人材料展示,公示期不少于7天(公示格式見附件 7)。
12.單位綜合推薦材料一式三份。綜合推薦材料由推薦單位據實撰寫,要求內容客觀、翔實、準確,文字精煉,不超過1500字。主要反映申報人任期內的政治思想、學識水平、業務技能、主要工作成績、年度考核結論和本周期繼續醫學教育完成情況等內容。推薦單位應按照附件4的標準對申報人政治思想進行評分。未進行評分的,以零分計算。綜合推薦材料應有本單位負責人簽名并加蓋公章方為有效。
每份綜合推薦材料之前須附上《四川省衛生專業高級技術資格評審綜合信息表》(附件3),此表即個人在網絡申報時填寫的基本信息表,下載打印即可。
13.申報副高級職稱的人員須提交《四川省衛生專業副高級職稱理論考試》合格證復印件一式一份,2012年《四川省衛生專業副高級職稱理論考試》考試合格的人員須提交市人社局考試中心確認合格的考試成績單一式一份。
14.現職任期內近五年《年度考核表》復印件一式一份。
(二)申報材料要求。
高級技術資格申報材料是客觀、公正評價專業技術人員的重要依據,申報材料的真實性直接影響到資格評審工作的質量。各地、各單位務必嚴格、認真審查衛生系列高級技術資格申報材料,客觀地反映衛生技術人員的真實業績和水平,不得貶低或拔高衛生技術人員的業績和水平。凡申報材料弄虛作假者,一律按《四川省高級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評審工作紀律》有關規定,對當事人及相關責任人予以嚴肅處理,且三年內不得申報高級技術資格。
1.各縣(市、區)衛生局、市級有關部門和直屬衛生單位應嚴格審查外語合格證或確認通知書、職稱計算機應用能力考試合格證、省衛生專業副高級職稱理論考試合格證、身份證、學歷證書、醫師資格證、醫師(護士)執業證、職稱資格證及聘任文件、繼續教育手冊、進修學習合格證、學術論文等原件,并在上述證件的復印件上加蓋審查部門公章和審核人簽名。未加蓋公章和簽名的復印材料一律不予受理。上報材料時一并提交上述證件和論文的原件到市衛生局和市職改辦復審。
2.各地、各部門、各單位須對申報人所填寫的內容進行逐項審查,明確簽署內容是否真實和是否同意推薦的意見并加蓋公章。
3.所有材料統一規格為А4紙尺寸、雙面印制,《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評審表》一律用省職改辦統一印制的標準表格式樣(見附件1)。所有材料中的印章須為紅色。
4.材料裝訂次序。先將外語、計算機、衛生專業理論考試合格證、學歷證書、醫師資格證、醫師(護士)執業證、職稱資格證和聘任文件等材料復印件,《城市衛生技術人員到基層定期工作考核表》或《城市衛生技術人員免鍛煉登記表》、進修學習合格證依次統一裝訂在《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評審表》封面后(不是《評審表》最后一頁而是第一頁封面之后,只須用一顆訂書針訂在封面后)。其次,裝訂附上單位綜合推薦材料的《四川省衛生專業高級技術資格評審綜合信息表》、《高級專業技術職務(資格)申報信息表》、《四川省衛生專業高級技術資格評審公示表》(此三表為網上報名系統內自動生成打印出來)和論文、成果、繼續教育手冊、年度考核、政治思想及業務工作總結、身份證等材料復印件。因材料書寫潦草或復印件字跡不清而影響評審的,責任自負。
5.所有評審材料按下列專業分類注明在檔案袋上。
(1)內科專業;
(2)外科、麻醉專業;
(3)婦產專業;
(4)兒科專業;
(5)口腔專業;
(6)眼科;
(7)耳鼻喉專業;
(8)皮膚病與性病專業;
(9)病理、臨床檢驗專業;
(10)腫瘤專業;
(11)醫學影像、康復醫學專業;
(12)護理專業;
(13)預防醫學專業;
(14)臨床藥學、藥檢專業;
(15)計劃生育專業;
(16)急診醫學專業;
(17)全科醫學專業。
四、材料報送要求
(一)申報材料必須用標準牛皮紙檔案袋妥為包裝,每人一袋。每份檔案袋上貼《材料目錄》(附件8),并填寫所在單位、個人詳細通訊地址、郵政編碼和聯系電話號碼。
(二)由各縣(市、區)衛生局、市級有關部門和直屬衛生單位統一填寫申報人員登記名冊(附件9)(附Excel電子版)一份,連同申報材料由專人報送,當面清點,完備手續。
(三)評審材料不齊或未按規定要求按時報送以及手續不全者,一律不予受理。
(四)材料報送時間:見附件10。
五、其它事項
(一)任職時間計算到2012年12月31日,任職年限須扣除脫產參加學歷教育的時間。
(二)評審經費。申報參加全省衛生專業高級技術資格評審的人員每人向省上繳納評審費240元;需要答辯的人員每人向省上繳納評審費、答辯費320元。
(三)凡評審未通過者,不再進行復議,其費用和所申報報材料一律不退,請單位和個人妥善保留相關原始材料。
(四)評審結論將在四川省人事廳(www.scrs.gov.cn)、四川省衛生廳(www.scwst.gov.cn)網頁公示10天。公示無異議的由省職改辦發文認定。
附件:1.高級專業技術職務(資格)申報信息表
2.四川省衛生專業高級技術資格評審綜合信息表
3.政治思想評分內容及參考分值
4.城市衛生技術人員到基層定期工作考核表
5.城市衛生技術人員免鍛煉登記表
6.四川省衛生專業高級技術資格評審公示表
7.評審專業目錄
8.材料目錄
9.評審材料報送時間安排表
二〇一二年九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