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2016年衛生和計劃生育系列高級職稱業務能力考試有關問題的通知
寧衛計函發〔2016〕207號
各市、縣(區)衛生計生委(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勞動保障)局,區直有關單位,委直各單位:
根據自治區衛生計生委、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關于2016年衛生和計劃生育系列職稱評審有關問題的通知》(寧衛計函發〔2016〕135號)有關要求,現就2016年全區衛生、計劃生育系列高級職稱業務能力考試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報名人員
凡在寧夏專業技術人員服務平臺完成注冊,申報2016年衛生、計劃生育系列高級專業技術職稱人員,通過論文答辯,方可報名參加業務能力考試。
二、考試專業
報考人員根據本人從事的專業從專業分類表(附件1)中選擇相應的報考專業。對于分類表中未開考的專業,報考人員可根據自身實際選擇相近專業。
三、考試內容
業務能力考試以測評本人專業實踐能力為主,主要包括從事本專業工作應該具備的專業理論和業務實踐、本專業在國內外前沿發展情況。考試不指定復習資料。
四、考試方式
業務能力考試以人機對話形式進行。每位參加考試人員分配一臺計算機,全部考試在計算機上完成。
五、成績使用
自治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和衛生計生委根據專業能力考試成績情況劃定合格線,未達到合格線的報考人員不得進入評審會評審環節,考試成績不計入評審環節。專業能力考試成績僅限當年有效。
六、工作安排
(一)網上報名(6月3日至6月11日)。符合報名條件的人員,登錄中國衛生人才網(www.21wecan.com)進行網上報名,如實填寫本人報考信息,提交、打印《高級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報名表》。
(二)現場確認(6月12日至17日)。各市衛生計生委(局)和自治區衛生人才發展服務中心對報考人員的報名條件進行審核確認。
報考人員所在單位要按照報考條件對報考人員的資歷、業績成果進行嚴格審核,統一出具報考人員推薦函,填寫《專業能力考試推薦考試人員審核情況表》(附件2),隨同蓋章確認的報考人員《高級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報名表》報送各縣(市、區)衛生計生局審核。各縣(市、區)衛生計生局進行資格初審,并在報名表相應位置簽章后,統一送各市衛生計生委(局)進行現場確認和審核。委直單位、區直部門(單位)和委管民營醫院報考人員經主管部門初審后在自治區衛生人才發展服務中心(地址:銀川市新華西街39號四樓)確認和資格初審。各確認點不接收個人報送材料。
(三)資格復核(6月20日至24日)。自治區衛生人才發展服務中心組織人員對各地(單位)報考人員進行資格復審,確定參加業務能力考試人員名單。
(四)打印準考證(7月11日至16日)。報考人員在此期間,登錄中國衛生人才網打印準考證。
(五)考試(7月16日)。報考人員按準考證要求參加考試,考試時間2小時。
(六)成績公布(8月下旬)。閱卷結束后,在寧夏衛生計生網公布專業能力考試成績,公示專業能力考試通過人員名單。
七、工作要求
(一)業務能力考試工作由自治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和衛生計生委共同組織,考務工作由自治區醫藥衛生學會管理辦公室承擔。
(二)考試現場確認和資格初審工作因涉及評審條件和網絡報名條件的雙重審核,由各市衛生計生委(局)職稱工作部門和護士執業資格考試考務部門共同組織,兩部門要密切配合,明確分工,在規定時間內完成審核工作,確保業務能力考試工作順利進行。
(三)通過資格審核的報考人員,在考試前可登錄中國衛生人才網,熟悉人機對話操作流程,進行模擬考試。
附件:1.專業能力考試開考專業分類表
自治區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 自治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2016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