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衛生計生委職稱改革工作領導小組 湖南省職稱改革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關于做好2016年度衛生計生系列高級職稱專業理論考試工作的通知
湘衛職改〔2016〕2號
各市州衛生計生委、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有關醫療衛生計生單位:
為做好2016年度衛生計生系列高級職稱專業理論考試工作,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政策調整
(一)2016年度衛生計生系列高級職稱評審仍采取先參加專業理論考試后提交申報材料的方式進行。專業理論考試采用人機對話方式統一在長沙進行,命題、制卷和閱卷工作全權委托第三方承擔。專業理論考試總成績合格且符合相應申報條件的,方能申報參加全省統一的衛生計生系列高級職稱評審(簡稱省衛高),專業理論考試成績按65%的權重計入評審綜合成績。
(二)為減輕專業技術人員考試負擔,自2016年起,凡綜合成績合格、但在綜合評審時因單位職數有限未通過的人員,保留其綜合合格成績兩年。在后續連續兩年中,所在單位根據事業發展、學科建設需要和職數情況并經核準,在相應崗位(專業)確定了評審職數后,上述人員可直接與其他當年度綜合成績合格人員一并提交評委會進行綜合評審(即2015年度綜合成績上線,但在綜合評審時因單位職數有限未通過的人員,若所在單位2016年、2017年相應崗位(專業)確定了評審職數,可參加2016年、2017年綜合評審,依此類推)。
(三)為貫徹落實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國家衛計委《關于進一步改革完善基層衛生專業技術人員職稱評審工作的指導意見》(人社部發〔2015〕94號)精神,我省自2016年起,組織開展基層衛生專業技術人員高級職稱評審工作(簡稱基衛高,另行文)。縣級醫院、縣級專業公共衛生機構、鄉鎮(街道)衛生院、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站)、村衛生室等醫療衛生機構的衛生專業技術人員可選擇參加省衛高或基衛高職稱評審(允許兩項同選擇)。參加省衛高職稱評審的,必須符合其評審的條件和要求;參加基衛高職稱評審的,職稱外語成績可不作為申報條件,但需參加衛生計生系列高級職稱專業理論考試,理論考試成績作為評審的參考條件。
(四)2016年不單設農衛高專業理論考試,省里不組織農村衛生高級職稱評審。
二、專業設置
本次專業理論考試共設96個專業,詳見《2016年度衛生計生系列高級職稱專業理論考試專業設置》(附件1,以下簡稱《專業設置》)。考生所從事崗位(專業)不在《專業設置》之列的,可選擇相近專業報考(考生須注明現所從事的崗位(專業)及本次報考所選擇的相近專業)。
三、考試科目
本次專業理論考試設專業知識、專業實踐能力2個科目。2個科目連續考試,考試時間180分鐘,每個科目總分100分,分別按0.4、0.6的權重計入專業理論考試總成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