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報名要求
1、報名:報考人員可登錄中國衛生人才網(www.21wecan.com),如實填寫個人報名信息,填寫完成并下載打印《江蘇省衛生高級專業技術資格專業實踐能力考核報名表》(以下簡稱《報名表》),本人核對無誤后簽字確認。網上報名時間為2013年2月19日至3月10日。進入:中國衛生人才網報名入口>>>
2、報考人員于3月13日前,提交相關材料到各市衛生行政部門指定的地點完成報名資格的確認工作。具體確認時間由各地衛生行政部門確定。確認報名資格需提供以下材料:
(1)《報名表》(一份);
(2)本人身份證(或軍官證)(原件及復印件一份);
(3)學歷(學位)證書、專業技術資格證書(原件及復印件各一份);
(4)報考有執業資格要求的專業的人員,應提交醫師執業證書或護士執業證書(原件及一份復印件);
(5)報考全科醫學、中醫(全科)和另選社區衛生類專業技術資格相應考核專業的人員,所在單位須提供其工作單位的機構法人登記證書和《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副本)復印件各一份。
報名人員提交的《報名表》及相關材料復印件須經所在單位人事部門或檔案存放單位審核簽署意見并加蓋印章。
各市審核報名人員報考資格的截止時間為2013年3月20日,全省報考資格審核截止時間為2013年3月29日。資格審核通過后報考人員可于2013年4月10日起登錄中國衛生人才網自行打印準考證。
(二)相關政策要求
1、凡報考醫、藥、護、技和醫學工程等專業的人員,均應受聘在醫療和公共衛生機構從事本專業崗位的工作。
2、報考專業須與申報評審專業一致。報考有執業資格要求的專業的人員,所報考的專業須與本人執業類別相一致。凡與申報評審專業或執業類別不一致的考核專業成績,一律不作為申報評審的成績依據。
報考全科醫學或中醫(全科)專業的人員應提供全科醫學專業或中醫全科醫學專業注冊證書。上述報考人員可按照省衛生廳、省中醫藥局《關于醫師執業注冊中全科醫學專業執業注冊有關問題的通知》(蘇衛醫〔2012〕11號)要求,申請增加全科醫學專業或中醫全科醫學專業作為執業范圍進行注冊。
具有執業醫師資格、現從事臨床醫學檢驗診斷工作,擬由臨床醫學檢驗技術平轉或晉升臨床醫學檢驗專業醫師資格的人員,可選擇報考臨床醫學檢驗專業(代碼039-043)的相應專業,2014年起,須提供臨床醫學檢驗專業的低一級資格。
3、報考有執業醫師資格要求的專業,應提供醫學類(不含基礎醫學類)專業學歷。
報考有護士執業資格要求的專業,原則上應提供護理或助產專業學歷。
報考藥學類專業的人員,原則上應提供藥學或中藥學專業學歷,如初始學歷為藥學或中藥學,后學歷為藥學類(藥理學、藥物制劑、中藥制劑、應用藥學、藥物分析、藥物化學等)的,可作為報考的學歷依據。
報考醫技類專業的人員,應提供醫技類相近專業的學歷。
4、2001年全國實行衛生專業技術資格統一考試以來,未參加全國統一考試而由地方評審取得中級資格的,或雖參加全國統一考試,但由當地確定地區考試合格標準取得中級資格的人員,均須先參加全國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取得與現從事專業相一致的中級資格,方可報名參加衛生高級專業技術資格專業實踐能力考核。
5、各級衛生行政部門批準升格的二級及以上醫療機構(含民營醫院)衛生專業技術人員,嚴格按照江蘇省主任(副主任)醫(藥、護、技)師資格條件(試行)申報和評審相應專業衛生高級資格。參加衛生專業實踐能力考核須報考非社區衛生高級資格的相應專業。取得的社區衛生高級專業技術資格專業實踐能力考核成績,不作為申報評審的成績依據。
6、2008年以來,參加未經省教育廳和省衛生廳審批、備案公布的高等學校現代遠程教育在我省的校外學習中心(點)學習取得的醫學及相關醫學類、藥學類專業學歷,不再作為報考衛生高級資格專業實踐能力考核的學歷依據。
江蘇省衛生廳“關于開展2013年度全省衛生高級專業技術資格專業實踐能力考核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