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做好2013年度柳州市衛生系列高級專業技術資格專業能力考試的通知
各縣(區)衛生局,柳東新區管委會、陽和工業開發區管委會,各有關醫療衛生單位:
根據自治區職改辦、自治區衛生系列職改領導小組辦公室《關于2013年度全區衛生系列高級專業技術資格專業能力考試有關事項的通知》(桂衛人〔2012〕218號)文精神,2013年度全區衛生系列高級專業技術資格專業能力考試定于2013年3月16、17日進行。為了做好2013年度全市衛生系列高級專業技術資格專業能力考試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報考范圍、對象及條件
(一)報考范圍、對象
1. 凡在柳州市境內的企事業單位和社會組織中從事醫療衛生(醫、藥、護、技)工作的衛生專業技術人員,符合《關于印發廣西壯族自治區衛生系列高級專業技術資格評審條件的通知》(桂職辦〔2005〕119號)規定的申報條件者,均可按規定報名參加相應專業技術資格的專業能力考試;不在柳州境內企事業單位和社會組織中從事醫療衛生(醫、藥、護、技)工作的衛生專業技術人員,但屬柳州籍的,經戶口、檔案所在縣級以上人社(職改)部門或人才交流服務中心職改部門確認的專業技術人員,均可按規定程序報名參加相應的專業技術資格專業能力考試。
2. 201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退休的專業技術人員,仍可報名參加申報相應的專業技術資格專業能力考試。
(二)報考人員學歷、資歷條件
報考人員學歷、資歷條件按《關于印發廣西壯族自治區衛生系列高級專業技術資格評審條件的通知》(桂職辦〔2005〕119號)執行。
下列人員免參加專業能力考試:
1.具有民族醫執業類別資格申報民族醫高級職稱的。
2.援外醫療隊隊員在國外執行援外任務期間申報高級職稱的。
二、考試內容、專業及形式
(一)考試內容
考試內容為申報者應具備的與其申報資格相適應的專業知識和專業實踐技能,不指定考試用書。
(二)考試專業
考試專業為114個(詳見《2013年衛生系列高級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專業列表》,附件1)。報考專業與申報評審專業應當一致或相近。考試級別分為正高級和副高級。
(三)考試形式
考試采取人機對話形式,考生通過計算機操作完成整個答題過程。時間為2小時。題型有單選題、多選題和案例分析等。具體考試方式、題型參考中國衛生人才網(http://www.21wecan.com)高級衛生專業技術資格人機對話考試題型說明和模擬練習版。
三、報名方式、時間、地點及辦法、材料
(一)報名方式、時間、地點
采用先網上報名后現場確認的方式。
網上報名時間:2012年12月25日—2013年1月15日。
現場確認、材料集中收審時間:2013年1月16日—25日。
現場確認地點:柳州市衛生局人事科(柳州市三中路66號)。
(二)報名辦法
自2012年12月25日零時起至2013年1月15日24時止,報考人員可登錄中國衛生人才網(http://www.21wecan.com)進行網上報名。考生須如實填寫個人申報信息,上傳相片,并打印《2013年衛生系列高級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報名表》(附件2),于2013年1月16日至2013年1月25日持報名表(單位審核并蓋章)及相關的證件、材料交到單位人事科由人事科工作人員統一上報市衛生局人事科進行網上報名的現場確認。逾期不再受理。
通過報名資格審核的考生,請于3月9—16日登錄中國衛生人才網(http:// www.21wecan.com)打印準考證。準考證請妥善保管,考試時需憑準考證入場。
(三)報名材料
1. 《報名表》(一式一份,并經考生確認、簽字,單位核實并蓋章);
2. 本人居民身份證原件及一份復印件;
3. 畢業證或學位證原件及一份復印件;
4. 現職專業技術資格證書原件及一份復印件;
5. 需執業資格上崗的,提供相應執業證書原件及一份復印件。
四、考試時間及地點
2013年度全區衛生系列高級專業技術資格專業能力考試,擬定于2013年3月16、17日進行,考場設在各地級市,具體時間、地點以準考證為準。
五、成績公布、合格分數線確定及效用
(一)成績公布
考后1個月內公布考試成績,考生可登陸中國衛生人才網(http://www.21wecan. com)進行查詢。
(二)合格分數線確定
考試合格分數線按設市以上、縣(縣級市、區)、鄉(包括鄉鎮衛生院、社區衛生服務機構)三層劃線。企、事業單位所屬衛生機構及非公醫療衛生機構依據其機構規模參照相應級別機構的分數線劃定。
(三)成績效用
考試成績須達到正、副高分別確定的合格標準線,才能按《關于印發廣西壯族自治區衛生系列高級專業技術資格評審條件的通知》(桂職辦〔2005〕119號)要求進入評審程序。
從參加考試并合格的當年起算,合格成績2年有效。
六、考試費用
根據《廣西壯族自治區物價局、財政廳關于衛生系列高級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收費有關問題的復函》(桂價費函〔2011〕462號),全區衛生系列高級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收費標準為每考生120元。
七、其他事項
(一)各縣(區)衛生局,各有關醫療衛生單位人事部門要嚴格把關,認真審核申報材料,確保報名信息的真實、準確和規范。
(二)對在報名及考試工作中有違紀違規行為的單位、考生和工作人員將按《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令第12號)的有關規定進行嚴肅處理。
(三)報名聯系電話:0772—2820914
2012年1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