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做好我市2012年度衛生系列高級專業技術資格實踐能力考試工作的通知
福田、羅湖、鹽田、南山區衛生人口計生局,寶安、龍崗區衛生局,寶安、龍崗區人口計生局,光明、坪山新區公共事業局,委直屬各單位,各有關單位:
按照廣東省衛生廳《關于做好2012年度衛生系列高級專業技術資格實踐能力考試工作的通知》(粵衛辦函〔2012〕18號)要求,2012年度廣東省衛生系列高級專業技術資格實踐能力考試初定于4月21日舉行,為確保我市相關考試工作的順利開展,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考試報名
考試采用網上報名方式進行,自2012年2月15日起考生可登錄中國衛生人才網(網址:www.21wecan.cn),在網上填寫個人報名信息,上傳個人照片,打印《廣東省衛生系列高級專業技術資格實踐能力考試報名表》1份并簽名,網上報名截止時間為2012年2月20日。考生可于2012年4月17日至4月20日,自行登錄中國衛生人才網(www.21wecan.com)打印《準考證》,憑《準考證》及個人有效證件,并按《準考證》標注的時間及地點參加考試。
二、審核確認
(一)市衛生人口計生委和福田區衛生人口計生局、羅湖區衛生人口計生局、鹽田區衛生人口計生局、南山區衛生人口計生局、寶安區衛生局、龍崗區衛生局、光明新區公共事業局、坪山新區公共事業局設有考試報名點,各考生所在單位負責收集報名材料并審核后提交報名點確認。
(二)市衛生人口計生委負責委直屬各單位的報名確認工作。
(三)福田區衛生人口計生局、羅湖區衛生人口計生局、鹽田區衛生人口計生局、南山區衛生人口計生局、寶安區衛生局、龍崗區衛生局、光明新區、坪山新區負責各區屬醫療衛生單位、區屬人口計生單位和轄區內的其他醫療機構(包括社會醫療機構各醫院、門診部、診所、醫務室和民政、公安、司法等其他系統所辦醫療機構及駐深醫療機構等)的報名確認工作。
三、材料提交
考生提交的材料由各區報名點和委直屬各單位審核通過后務必于2012年2月21日上午報送至市醫學繼續教育中心進行復審。
四、其他事項
(一)按照廣東省物價局、省財政廳《關于衛生專業技術高級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答辯收費標準的復函》(粵價函〔2006〕176號)規定執行,每人收取100元。由各報名點和委直屬各單位統一收取后交至市醫學繼續教育中心,具體上繳時間另行通知。
(二)對于考試工作有關的問題和建議,請與市醫學繼續教育中心考務辦聯系(聯系人:陳建社,聯系電話:0755-25158186)。
(三)自2011年起,衛生系列高級專業技術資格實踐能力考試只設成績合格標準,不設優良標準。同一級別同一專業前60%的申報人通過的分數線作為合格線。
每個專業合格分數線于考試后另行公布。
(四)自2011年起,合格成績有效期為3年,即取得合格成績的人員從參加考試的當年度起憑合格成績連續3年可申報衛生系列相應級別的專業技術資格評審。
附件:關于做好2012年度衛生系列高級專業技術資格實踐能力考試工作的通知
二○一二年二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