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報考范圍、對象。
1.凡在廣西境內的企事業單位和社會組織中從事醫療衛生(醫、藥、護、技)工作的衛生專業技術人員,符合《關于印發廣西壯族自治區衛生系列高級專業技術資格評審條件的通知》(桂職辦〔2005〕119號)規定的申報條件者,均可按規定報名參加相應專業技術資格的專業能力考試;不在廣西境內企事業單位和社會組織中從事醫療衛生(醫、藥、護、技)工作的衛生專業技術人員,但屬廣西籍的,經戶口、檔案所在縣級以上人社(職改)部門或人才交流服務中心職改部門確認的專業技術人員,均可按規定程序報名參加相應的專業技術資格專業能力考試。
2.201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退休的專業技術人員,仍可申報相應的專業技術資格專業能力考試。
(二)報考條件。
報考條件按《關于印發廣西壯族自治區衛生系列高級專業技術資格評審條件的通知》(桂職辦〔2005〕119號)執行。
下列人員免參加專業能力考試:
1.具有民族醫執業類別資格申報民族醫高級職稱的。
2.援外醫療隊隊員在國外執行援外任務期間申報高級職稱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