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澤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文件
菏人社〔2011〕265號
關于轉發山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關于做好2011年度專業技術職務資格評審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各縣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市直有關部門、單位:
現將山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做好2011年度專業技術職務資格評審工作的通知》(魯人社發【2011】63號)轉發給你們,并結合我市實際提出如下意見,請一并貫徹執行。
一、嚴格專業技術職務資格申報推薦工作程序。單位組織申報推薦時,必須按要求成立專家委員會(或學術委員會),對申報人的學術、技術水平進行評價,提出推薦名單。凡未經專家委員會(或學術委員會)評議推薦的,單位一律不得推薦上報。違反規定的取消有關人員的評審資格。
二、嚴格執行職稱評審公開、公示制度。單位組織申報推薦工作必須實行“六公開”,及時公開有關內容;縣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市直部門要在所屬信息網站公示推薦晉升人員名單。公示期不少于5個工作日。推薦人員名單公示的內容為:工作單位、姓名、性別、出生年月、文化程度、現技術職稱、推薦晉升職稱。縣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市直部門向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報送評審材料時要同時報送加蓋公章的推薦人員公示網頁打印件;市系列主管部門要按規定要求將省高評委評審通過人員反饋到申報人員所在單位進行公示;中評委辦事機構要及時在系列主管部門所屬信息網站公示評委評審結果;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在“菏澤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公示擬審核公布的中級專業技術職務資格人員名單。
三、各部門、單位要嚴格執行省、市關于事業單位按崗位需求組織申報推薦的規定。推薦晉升數額必須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事業單位人員管理科審查備案,并在“菏澤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信息網”上公示。推薦晉升數額未經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機構審查備案公示的,其申報評審材料不予受理。
四、申報中初級人員綜合素質測評,網絡化申報和評審,對申報人員的人事檔案抽查,企事業單位、社會中介組織從事專業技術工作的專業技術人員,以及在農村從事專業技術工作的農民申報評審職稱工作,仍按《關于轉發山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做好2010年度專業技術職務資格評審工作的意見>的通知》(菏人社〔2010 〕95號)有關規定執行。
五、認真執行中共山東省紀律檢查委員會、山東省監察廳、山東省人事廳《關于處理專業技術職務評聘工作中違反政策紀律問題的暫行規定》,對填寫申報假材料人員,取消申報晉升資格,自查實之日起五年內不準申報晉升專業技術職稱。對推薦非本單位人員晉升職稱,為晉升職稱人員制造假材料單位的負責人和經辦人按規定給予嚴肅處理,單位向有關部門提交整改措施,保證不再違反職稱評審政策規定。不提交保證措施的,暫緩該單位的推薦評審工作。
六、加強誠信制度建設。把誠信作為推薦評審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的一項內容。申報評審中、高級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的人員填寫《專業技術人員誠信記錄表》。單位、主管部門及市縣區人社部門要如實填寫申報晉升人員誠信信息。有不誠信記錄人員的評審材料,有關部門重點審查,評委會重點評審。
七、嚴格執行計劃生育政策規定。黨員干部職工申報評審專業技術職務資格,要嚴格按照《中共菏澤市委菏澤市人民政府關于加強黨員干部職工計劃生育管理工作的意見》(菏發[2011]17號)規定執行。不符合文件規定的,有關單位部門不得推薦晉升。
八、精心組織,按時完成任務。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分批次收取高、中級評審材料。第一批次收取高級評審材料(中專中學教師系列和衛生專業除外),收取時間為9月1日至15日。其他批次系列和收取時間另行通知。
二〇一一年八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