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衛生局,省直各有關單位、中央駐皖單位:
根據人力資源與社會保障部辦公廳、衛生部辦公廳《關于2010年度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人社廳發〔2009〕138號)文件精神,現將2010年度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工作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凡符合衛生部、原人事部印發的《臨床醫學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暫行規定》(衛人發[2000]462號]和《預防醫學、全科醫學、藥學、護理、其他衛生技術等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暫行規定》(衛人發[2001]164號)中報名條件的人員,均可報名參加相應級別和專業類別的考試。
二、按照《關于加強城市社區衛生人才隊伍建設的指導意見》(國人部發[2006]69號)有關規定,凡到社區衛生服務機構工作的醫師、護師,可提前一年參加全國衛生技術中級資格的全科醫學、社區護理專業類別的考試。
三、按照《護士條例》,凡符合以下條件之一,并在教學、綜合醫院完成8個月以上護理臨床實習的畢業生(包括2010年應屆畢業生),可報名參加護理初級(士)專業技術資格考試:
(一)獲得省級以上教育和衛生主管部門認可的普通全日制中等學校護理、助產專業學歷;
(二)獲得省級以上教育和衛生主管部門認可的普通全日制高等學校護理、助產專業?茖W歷;
(三)獲得國務院教育主管部門認可的普通全日制高等學校護理、助產專業本科以上學歷。
考生的報名資格由省級衛生行政部門負責審核,考試合格者由衛生部人才交流服務中心發給考試成績合格證明,作為申請護士執業注冊的有效證明。
四、2010年度護理學(士,專業代碼003)各科目成績當年有效,不再進行滾動管理。自2011年起,報考該專業的考生須參加全國護士執業資格考試。
五、報名參加2010年度衛生專業技術資格各類別考試〔護理學初級(士)除外〕的人員,其學歷取得時間和從事本專業工作年限均截止2009年12月31日。報名條件有關專業學歷或學位的規定,是指國家教育和衛生行政部門認可的正規院校畢業學歷或學位。
自學考試、各類高等學校的遠程教育(廣播電視教育、函授教育、網絡教育等)學歷文憑考試試點學校舉辦醫學類專業、相關醫學類專業、藥學類專業的學歷教育,參加衛生類相應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報名,按照教育廳、衛生廳《轉發的通知》(教秘[2002]558號)有關規定執行。中等醫藥衛生專業學歷教育參加衛生類相應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報名,按照省衛生廳、教育廳《關于加強我省中等醫學教育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衛科秘[2003]122號)有關規定執行。
六、從2010年度起,《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專業目錄》(見附件)增加輸血技術(初級,專業代碼026)和輸血技術(中級,專業代碼116)專業類別。報名人員可根據本人所從事的專業工作,在《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專業目錄》中選擇報考相應專業類別。
七、凡報考《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專業目錄》中專業代碼為027至091專業的人員,應具有相應執業類別的執業醫師資格,并在報名時提交相應專業執業資格證書。因工作崗位變動,需報考現崗位專業類別的人員,其從事現崗位專業工作時間須滿2年。
八、2010年度全科醫學、臨床醫學(專業代碼為027至086)以及中藥學初級(士)、初級(師)、中級(專業代碼分別為002、014、093)、中醫護理學初級(師)、中級(專業代碼分別為016、100)的65個專業“基礎知識”、“相關專業知識”、“專業知識”、“專業實踐能力”4個科目的考試,均采用人機對話的方式進行。其它51個專業的4個科目仍采用紙筆作答方式進行考試。
九、除護理學(士,專業代碼003)以外的其他專業各科目成績實行兩年為一個周期的滾動管理辦法,在連續的2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同一個專業4個科目的考試,可取得該專業資格證書。對不同專業(含主亞專業)之間各科目的考試合格成績,不得作為同一專業合并計算。已參加過衛生專業技術資格部分專業考試的人員,在規定的時間內報名參加剩余科目考試時必須使用原檔案號。對單科考試合格成績在有效期限內,因工作變動等原因,到異地參加本專業剩余科目考試并合格的,由該地區進行數據合成統計,并由當地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核發該專業資格證書。
十、采用人機對話方式進行考試的具體時間安排如下:
考試科目 | 日期 |
考試時間 |
基礎知識 | 5月22、23 29、30日 |
8:30-10:00 |
相關專業知識 | 11:00-12:30 | |
專業知識 | 14:00-15:30 | |
專業實踐能力 | 16:30-18:00 |
其他51個專業用紙筆作答方式進行考試的具體安排如下:
考試科目 | 日期 | 考試時間 |
基礎知識 | 9:00-11:00 | |
相關專業知識 | 14:00-16:00 | |
專業知識 | 9:00-11:00 | |
專業實踐能力 | 14:00-16:00 |
具體機考專業的考試時間安排由衛生部人才交流服務中心根據報名情況另行通知。
十一、考試報名統一采用網上報名方式進行。自2009年12月15日起至2010年1月10日,各地考生可登錄中國衛生人才網進行網上報名,考生根據報名須知在網上填寫個人報名信息(同時采集照片),并打印《2010年度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報名表》,持相關的證件、材料經所在單位人事部門或檔案存放單位、縣主管部門審查后于2009年12月17日至2009年1月12日前集中報所在市(縣)考點、報名點進行網上報名現場確認及資格審查。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衛生廳于2010年1月29日前對各考點上報的信息進行資格審查,考區審核完畢后,不得更改報考專業、科目。
2010年普通全日制護理、助產專業畢業生的報名工作,根據屬地原則,由學校統一組織報名(具體事宜由學校與屬地考點商定)。
中央駐皖單位及省直各部門的報考人員,按屬地原則報名參加考試,在肥中央及省直單位的報考人員在省直報名點〔安徽醫專老校區(原合肥衛校,合肥市蕪湖路387號)教學樓103室,聯系電話:0551-2863696〕報名參加考試,省直考點現場集中確認時間為2010年1月4~12日。
十二、按照《關于做好香港、澳門居民參加內地統一舉行的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有關問題的通知》(國人部發[2005]9號]和《關于向臺灣居民開放部分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有關問題的通知》(國人部發[2007]78號]要求,做好香港、澳門、臺灣居民參加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相關工作。
十三、報考中、初級資格考試,須提交下列證件和材料,未提交合格材料及照片人員一律不予確認:
1、本人有效《身份證》;
2、《2010年度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報名表》;
3、畢業證書和學位證書原件;
4、凡報考《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專業目錄》中專業代碼在027至091之間(含027和091)的人員,須提交執業醫師資格證書、注冊證書;報考護理學(師、中級)的人員須提交護士執業證書。
5、網上報名可由考生本人通過攝像頭采集照片或到考點集中采集照片(照片要求: <1>上傳照片必須為考生本人近期正面免冠證件照,務必保證照片清晰、可辨認,其他如生活照、視頻捕捉、攝像頭所攝等照片一律不予審核;除軍人外其他報名人員不得著制式服裝醫`學教育網搜集整理拍照;女性不得穿背帶式服裝拍照。<2>照片大小為一寸或小二寸,格式為jpg,文件大小必須在15kb—30kb之間;<3>頭部占照片尺寸的2/3,白色背景邊框;4、面部正面頭發不得過眉,露雙耳,常帶眼鏡的考生應配戴眼鏡,不得佩戴首飾。
6、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證書、聘書。
7、已參加2009年度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者,須提交考試成績單復印件。
十四、收費標準
2010年衛生專業資格考試報名考務費等收費標準仍按省物價局皖價費〔2001〕415號文件執行(初級:50元/科,中級:70元/科)。
各地人事、衛生部門應按照各自的職責分工,共同協商、密切配合,按照《關于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事部2004年第3號令)和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辦公室關于《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考務規則》的要求,加強對考試工作的指導、監督、檢查,切實做好2010年度的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的各項準備工作,保證考試工作的順利進行。
二〇〇九年十二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