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對2015年度護士執業資格考試合格人員中符合注冊條件的人員開展執業注冊的通知
各醫療衛生單位:
現將有關2015年護士執業資格考試合格人員執業注冊工作的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執業注冊需提交的材料
1.《護士執業注冊申請審核表》(原件,粘有照片);
2.申請人身份證復印件(驗原件交復印件);
3.申請人學歷證書及專業學習中的臨床實習證明(驗原件交復印件);
4.護士執業資格考試成績合格證明(驗原件交復印件);
5.區衛生行政部門指定的醫療機構出具的申請人6個月內健康體檢證明;
6.醫療衛生機構聘用證明;
7.近期二寸免冠正面半身照片1張(辦證用);
以上材料均一式一份。
二、其他事項
1.護士執業資格考試成績合格證明包括護士執業資格考試成績合格證明、成績單或護士資格證書。
2.不得用勞務派遣合同、見習(實習)合同或進修合同代替聘用證明。
三、注冊程序
各醫療衛生機構組織本單位需注冊的護士開展注冊工作,按要求收集申請材料,送至區行政服務中心98號衛生窗口(鎮海區駱駝街道金華南路55-57號)。
聯系人:王維娜(86294136)
附:1.執業護士注冊申請審核表
2. 醫療衛生機構聘用證明
鎮海區衛生局醫政科
2015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