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興平湖市關于做好2011年護士執業資格考試合格人員執業注冊的通知
各醫療衛生單位:
2011年護理初級(士)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暨護士執業資格考試結果已公布,為符合注冊條件的人員正常執業,根據《護士條例》、《護士注冊管理辦法》,對通過2011年護士執業資格考試并符合注冊條件的人員開展注冊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注冊對象
通過2011年護理和助產專業畢業護理初級(士)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暨護士執業資格考試,并符合有關注冊條件的護理人員。
二、注冊條件
根據《護士條例》和《護士注冊管理辦法》的要求,護士執業注冊必須符合以下條件:
1.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2.在中等職業學校、高等院校完成教育部和衛生部規定的普通全日制3年以上的護理、助產專業課程學習,包括在教學、綜合醫院完成8個月以上護理臨床實習,并取得相應學歷證書;通過2011年護理專業初級(士)資格考試;
3.符合《護士注冊管理辦法》規定的健康標準。
三、注冊材料
1.《護士執業注冊申請審核表》,可到行政服務中心衛生局窗口領取。
2.申請人身份證明(復印件);
3.2011年度護理專業初級(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成績單原件復印件或衛技專業資格證復印件);
4.申請人學歷證書(復印件);
5.指定醫療機構出具的申請人6個月內健康體檢證明;
四、注冊步驟
一院、二院、中醫院已配備護士執業注冊聯網管理系統軟件機構版的必須進入“通過執業資格考試的護士首次注冊”模塊錄入2011年考試合格人員的有關首次注冊數據。其它的醫療機構的注冊數據在11月30日前上交行政服務中心衛生局窗口。
請一院、二院、中醫院自行錄入注冊數據,并在所有材料審核無誤后,將注冊材料在11月30日前交行政服務中心衛生局窗口。由我局制證。復審無誤后上交至省衛生廳終審蓋章。
聯系電話:85061872
平湖市衛生局
二○一一年十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