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關于重申護士執業注冊有關要求的通知
杭衛辦〔2011〕53號
各區、縣(市)衛生局(社發局),市屬各醫療機構:
為進一步規范我市護士執業注冊管理工作,著力構建權力陽光運行機制,打造“廉潔衛生”,現就我市護士執業注冊若干問題重申以下要求:
一、統一受理發證窗口
自通知之日起,凡需報經市衛生行政部門審核的護士執業注冊申請一律提交到杭州市行政服務中心(市民中心市行政服務大廳H樓二樓48-49窗口,電話:85085258)統一受理。
二、提交申請材料
按照《護士執業注冊管理辦法》,經與省衛生廳進一步確認,明確護士首次執業注冊必須遞交以下材料:
(一)近期二寸免冠正面半身照片二張;
(二)護士執業注冊申請審核表;
(三)申請人身份證明;
(四)申請人學歷證書及專業學習中的臨床實習證明;
(五)護士執業資格考試成績合格證明;
(六)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指定的醫療機構出具的申請人6個月內健康體檢證明;
(七)醫療衛生機構擬聘用的相關材料(勞動合同、聘用合同、聘書均可)。
其它護士執業注冊(變更、延續、注銷等)相關程序和要求按照衛生部下發的《護士執業注冊管理辦法》及省衛生廳下發的相關文件執行。各區、縣(市)衛生局及醫療衛生單位要根據要求,認真履行職責,嚴把準入關口。
聯系人:胡桂莉;聯系電話:870309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