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做好2012年度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
各縣(市)、區人事局、衛生局(文衛局、社管局),市級醫療衛生單位,在甬有關單位:
根據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省衛生廳《關于轉發2012年度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浙人社發〔2011〕374號)及衛生部人才交流服務中心的安排,結合我市實際,現就考試報名等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報考條件
根據衛生部、人事部印發的《關于臨床醫學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暫行規定的通知》(衛人發〔2000〕462號)、《預防醫學、全科醫學、藥學、護理、其他衛生技術等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暫行規定》(衛人發〔2001〕164號)文件精神,參加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人員具體條件見附件1。
二、考試組織和報名
(一)全市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工作由市人社局、市衛生局共同組織管理,具體考務工作由市醫學考試辦公室承擔。我市設考點1個,報名確認點19個,其中:縣(市)、區11個、市級醫療衛生單位6個,寧波天一職業技術學院1個,解放軍第113醫院1個(附件4)。
(二) 2012年全國衛生專業技術初中級資格考試繼續采用網上報名的方式。
1、報名方式與時間:采用網上報名,現場確認。自2011年12月20日起各地考生可登錄中國衛生人才網(http://www.21wecan.com),根據報名須知在網上填寫個人報名信息,并打印《2012年度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申報表》(附件1),網上報名截止時間為2012年1月8日。各報名點根據具體情況選擇在2011年12月21日至2012年1月15日期間進行網上報名現場確認工作,考生須持申報表及相關的證件、材料進行現場確認。未設報名點的醫療機構請于附件5安排的時間到考點進行資格確認。
2、考試繳費方式:考生完成現場確認后自行采用網上支付的方式繳納考試費,截止時間為2012年1月15日。
3、考生報名現場確認時應按照規定提供證件原件及有效證明材料,包括:
(1).本人有效身份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2).《2012年度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申報表》一式二份(附件1);
(3).本人近期小二寸彩色免冠照片1張;
(4).畢業證書或學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5).專業技術資格證書和聘用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6).已實施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的醫療機構的醫師,參加中級資格考試,須提供該培訓合格證書原件及復印件;報考中級資格的全科醫學、社區護理專業類別的考試必須提供全科醫生、社區護理崗位培訓合格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7).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報名材料真實性保證書(附件2);
報名點經辦人員須審核原件并在復印件上簽名。
材料裝訂順序從上到下依次為:確認單、報名表、身份證復印件、學歷證書復印件、資格證書復印件、(執業證書復印件)、規范化培訓證書、材料真實性保證書。
4、上述材料須由各單位人事干部審核原件后,在復印件上簽名,并加蓋公章。縣(市)、區屬單位由縣(市)、區衛生局匯總并報當地人事部門審核蓋章后于2012年2月20日前報市醫學考試辦公室(現場資格審查時間表見附件6;畢業證書須提供原件),經市、省衛技資格考試辦公室審核合格后領取準考證,在指定的時間、地點參加考試。申報表一經確認、蓋章,不再允許更改。
三、考試范圍及方式
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分為基礎知識、相關專業知識、專業知識、專業實踐能力4個科目,各科目考試范圍及對考生應掌握知識的具體要求詳見《2009年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大綱》。
2012年度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臨床醫學(專業代碼為301至360)以及中藥學初級(士)、初級(師)、中級(專業代碼分別為102、202、367)、中醫護理學初級(師)、中級(專業代碼分別為204、374)共65個專業的“基礎知識”、“相關專業知識”、“專業知識”和“專業實踐能力”4個科目的考試,均采用人機對話的方式進行,其他52個專業的4個科目仍采用紙筆作答方式進行考試。
四、考試時間
(一)人機對話考試時間安排:
考試科目 |
考試日期和時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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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礎知識 |
5 月 19 、 20 、 26 、 27 日 |
08 : 30 — 10 : 00 |
相關專業知識 |
11 : 00 — 12 : 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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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業知識 |
14 : 00 — 15 : 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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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業實踐能力 |
16 : 30 — 18 : 00 |
(二)紙筆考試時間安排
考試科目 |
考試日期和時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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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礎知識 |
5 月 19 日 |
09 : 00 — 11 : 00 |
相關專業知識 |
14 : 00 — 16 : 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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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業知識 |
5 月 20 日 |
09 : 00 — 11 : 00 |
專業實踐能力 |
14 : 00 — 16 : 00 |
具體人機對話考試專業的考試日期安排由衛生部人才交流服務中心根據報名情況另行通知。
五、學歷取得日期和從事本專業工作年限均截止2011年12月31日。報考專業必須具有下一級別相關專業技術資格。有崗位準入資格要求的專業,必須具有相應的準入資格。
六、凡到城鄉社區衛生服務機構(包括農村鄉鎮衛生院)工作的醫師、護師,均可提前一年參加全國衛生技術中級資格的全科醫學、社區護理專業類別的考試。
七、報名人員學歷、學位的認定,應嚴格按浙江省教育廳、省衛生廳《轉發教育部、衛生部關于舉辦高等醫學教育若干意見的通知》(浙教高教〔2002〕208號)及省教育廳、省衛生廳、省中醫藥管理局《轉發教育部、衛生部、國家中醫藥管理局關于醫藥衛生類高職高專教育的若干意見的通知》(浙教高教〔2002〕107號)。
八、2012年度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工作有關問題的處理意見。
根據浙人社發〔2011〕374號文件精神,結合我市具體情況,對2012年度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若干具體問題,提出以下處理意見:
1、報考人員應具備國家承認的中專及以上醫學類、藥學類(限適用于醫療衛生單位的專業)及其他相關學歷,并在我省各級各類醫療衛生機構中從事衛生專業技術工作的人員。有執業準入要求的專業,必須具備相應的執業資格。
2、具備化學類、生物類專業學歷,并在疾病預防控制、衛生監督機構工作的人員,可分別報考理化檢驗技術、微生物檢驗技術專業;具備心理類、檔案類、信息類學歷,可分別報考心理治療、病案信息技術專業。
3、不具備從事衛生專業技術工作基本條件的營銷類、管理類、工程類等專業學歷,不能作為報考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的學歷依據。
4、首次報考應具備3年及以上全日制學歷,報考專業應與所學專業和從事工作相一致。在“醫、藥、護、技”之間變動崗位的人員,只能報考本人現有專業技術資格同級別的資格。
九、各報名確認點要嚴格落實責任制,對報名人員的資格審核必須嚴格把關,不得擅自放寬條件,堅決杜絕弄虛作假現象。在報名時,報名人員必須按規定填寫《2012年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報名材料真實性保證書》(附件2)。
十、按省物價局、財政廳規定,報考初級資格每人每科收取50元,報考中級資格每人每科70元。
寧波市醫學考試辦公室聯系地址:迎鳳街25號,聯系人:丁一波 阮曉曦,聯系電話:87295659。
我市參考人員分布廣、人數多、組織工作難度大,各縣(市)、區、各單位務必高度重視,加大宣傳力度,及時將考試有關政策傳達給廣大衛生專業技術人員,精心組織,在規定時間內做好報名工作,以確保2012年度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工作順利完成。
附件:
1、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報名條件對照表
2、《2012年度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申報表》
3、《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報名材料真實性保證書》
4、各縣(市)、區衛生局及市直單位報名現場確認點聯系方式
5、未設報名點醫療機構考生資格現場確認時間表
6、各報名點提交考點資格審查時間表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十九日
基 本 條 件 |
報 考 級 別 |
學 歷 和 資 歷 條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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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2.具備良好的醫德醫風和敬業精神。 3.已實施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的醫療機構的醫師,參加中級資格考試,須取得該培訓合格證書。 |
初 級 資 格 |
士級 |
取得相應專業中專、大專學歷。 |
師級 |
1.取得相應專業中專學歷,受聘擔任士級職務滿5年; 2.取得相應專業大專學歷,受聘擔任士級職務滿2年; 3.取得相應專業本科及以上學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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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級 資格 |
1.取得相應專業中專學歷,受聘擔任醫(藥、護、技)師職務滿7年; 2.取得相應專業大專學歷,從事醫(藥、護、技)師工作滿6年; 3.取得相應專業本科學歷,從事醫(藥、護、技)師工作滿4年; 4.取得相應專業碩士學位,從事醫(藥、護、技)師工作滿2年; 5.取得相應專業博士學位。 |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請參加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
(一)醫療事故責任者未滿3年。
(二)醫療差錯責任者未滿l年。
(三)受到行政處分者在處分時期內。
(四)偽造學歷或考試期間有違紀行為未滿2年。
2012年度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申報表
網報號: 用戶名:
驗證碼: 確認考點:
基 |
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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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 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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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 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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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 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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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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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系電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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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件類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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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件編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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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 |
檔案號(上一年度考生必填此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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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年度報考專業及代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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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 考 科 目 |
基礎知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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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考級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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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業代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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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專業知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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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考專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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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業知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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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有技術資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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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業實踐能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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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有技術資格取得時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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執業類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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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 |
最高學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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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 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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畢業時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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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 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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畢業學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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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校備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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畢業專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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畢業專業備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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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 |
單位名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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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位所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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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位性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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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事本專業年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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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報人員簽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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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場審核人員簽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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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查 |
單位人事部門或檔案 存放單位審查意見 印章 |
考點審查意見 考點負責人簽章 |
人事部門審核意見 負責人簽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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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注: |
① 上一年度考試未通過者在報考時須使用上一年度的檔案號,否則成績不予滾動。 ② 審查意見欄中“人事部門審核意見”即發證機構審核意見。 ③ 專業代碼為301至360、102、202、204、367、374的專業,各科目考試均采用人機對話的方式進行。 ④ 此表須申報人員仔細核對后簽字確認,一旦確認不得修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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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年 月 日 |
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報名材料真實性保證書
本人報名參加2012年度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所提供的畢業證書或學位證書、資格證書、執業證書等報名材料真實可靠。如有任何不實,愿按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的有關規定接受處理。
申報人: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茲保證 同志確系本單位職工,所報材料審核屬實。如有虛假,由本單位承擔相應責任。
單 位(蓋印):_________
負責人(簽名):_________
各縣(市)區衛生局及市直單位報名現場聯系電話
單位 |
聯系電話 |
余姚市 |
62725390 |
慈溪市 |
63046003 |
奉化市 |
88523053 |
象山縣 |
65778090 |
寧海縣 |
65578724 |
鄞州區 |
88202350 |
鎮海區 |
86252142 |
北侖區 |
86782056 |
海曙區 |
87258918 |
江北區 |
87351114 |
江東區 |
87731039 |
寧波市李惠利醫院 |
87018514 |
寧波市第一醫院 |
87085007 |
寧波市第二醫院 |
83870621 |
寧大醫學院附屬醫院 |
87035506 |
寧波市婦兒醫院 |
87083368 |
寧波天一職業技術學院 |
88126051 |
解放軍一一三醫院 |
27754009 |
寧波(報名點) |
87295659 |
2012年初中級現場確認時間表
時 間 |
單 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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寧波市急救中心 寧波市疾控中心 寧波市港務局職工醫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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寧波市國家高新園區 寧波市大榭開發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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寧波市東錢湖旅游度假區 寧波市康寧醫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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寧波市中醫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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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單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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寧波市東方派遣公司 |
各單位請按照定時間到現場確認及資格申核,地點:寧波市醫學考試辦公室,電話:87295659。
2012年初中級現場資格審查時間表
時間 |
單 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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寧波市第一醫院 寧波大學附屬醫院 江北區衛生局 慈溪市衛生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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寧波市李惠利醫院 海曙區衛生局 解放軍113醫院 余姚市衛生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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寧波市第二醫院 寧波市婦女兒童醫院 鄞州區衛生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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奉化市衛生局 象山縣衛生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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鎮海區衛生局 北侖區衛生局 |
|
寧海縣衛生局 江東區衛生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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寧波天一職業技術學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