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縣(市)、區衛生局(文衛局、社管局) 、人事局,市級醫療衛生單位,在甬有關單位:
根據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省衛生廳《轉發<關于2011年度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的通知》(浙人社發〔2010〕360號)及衛生部人才交流服務中心的安排,結合我市實際,現就考試報名等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報考條件
根據衛生部、人事部《關于印發〈臨床醫學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暫行規定〉的通知》(衛人發〔2000〕462號)、《關于印發〈預防醫學、全科醫學、藥學、護理、其他衛生技術等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暫行規定〉及〈臨床醫學、預防醫學、全科醫學、藥學、護理、其他衛生技術等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實施辦法〉的通知》(衛人發〔2001〕164號)文件精神,參加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的人員,應具備基本條件(見附件1)。
二、考試組織和報名
(一)全市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工作由市人事局、市衛生局共同組織管理,具體考務工作由市醫學會(設在市醫學信息研究所內)承擔。我市設考點1個,報名確認點19個,其中:縣(市)、區11個、市級醫療衛生單位6個,寧波天一職業技術學院1個,解放軍第113醫院1個(附件4)。
(二)1、報名方式與時間:采用網上報名,現場確認。自2010年12月28日起各地考生可登錄中國衛生人才網(http://www.21wecan.com),根據報名須知在網上填寫個人報名信息,并打印《2011年度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申報表》(附件2),網上報名截止時間為2011年1月16日。各報名點根據具體情況選擇在2011年1月4日至2011年1月20日期間進行網上報名現場確認工作,考生須持申報表及相關的證件、材料進行現場確認。未設報名點的醫療機構請于附件5安排的時間到考點進行資格確認。
2、考生報名現場確認時應按照規定提供證件原件及有效證明材料,包括:
(1)本人有效身份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2)《2011年度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申報表》一式二份(附件2);
(3)本人近期小二寸彩色免冠照片2張;
(4)畢業證書和學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5)專業技術資格證書和聘用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6)已實施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的醫療機構的醫師,參加中級資格考試,須提供該培訓合格證書原件及復印件;報考中級資格的全科醫學、社區護理專業類別的考試必須提供全科醫生、社區護理崗位培訓合格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7)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報名材料真實性保證書(附件3);
報名點經辦人員須審核原件并在復印件上簽名。
紙質材料裝訂順序從上到下依次為:確認單、報名表、身份證復印件、畢業證書復印件、學位證書復印件、資格證書復印件、執業證書復印件、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證書、(全科醫生、社區護理崗位培訓合格證書)、聘用證書復印件、真實性保證書。
3、上述材料須由各單位人事干部審核原件后,在復印件上簽名,并加蓋公章。縣(市)、區屬單位由縣(市)、區衛生局匯總并報當地人事部門審核蓋章后于2011年2月25日前報市醫學考試辦公室(現場資格審查時間表見附件6;畢業證書須提供原件),經市、省衛技資格考試辦公室審核合格后領取準考證,在指定的時間、地點參加考試。申報表一經確認、蓋章,不再允許更改。
三、考試范圍及方式
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分為基礎知識、相關專業知識、專業知識、專業實踐能力4個科目,各科目考試范圍及對考生應掌握知識的具體要求詳見《2009年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大綱》。
2011年度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臨床醫學(專業代碼為301至360)以及中藥學初級(士)、初級(師)、中級(專業代碼分別為102、202、367)、中醫護理學初級(師)、中級(專業代碼分別為204、374)共65個專業的“基礎知識”、“相關專業知識”、“專業知識”和“專業實踐能力”4個科目的考試,均采用人機對話的方式進行,其他52個專業的4個科目仍采用紙筆作答方式進行考試。
四、考試時間
考試科目 | 考試日期和時間 | |
基礎知識 | 5月21、22、28、29日 | 8:30~10:00 |
相關專業知識 | 11:00~12:30 | |
專業知識 | 14:00~15:30 | |
專業實踐能力 | 16:30~18:00 |
采用紙筆作答方式進行考試的具體時間是:
考試科目 | 考試日期和時間 | |
基礎知識 | 5月21日 | 9:00~11:00 |
相關專業知識 | 14:00~16:00 | |
專業知識 | 5月22日 | 9:00~11:00 |
專業實踐能力 | 14:00~16:00 |
具體人機對話考試專業的考試日期安排由衛生部人才交流服務中心根據報名情況另行通知。
五、學歷取得時間截止2010年12月31日,從事本專業工作年限計算截止2010年12月31日。報考專業必須具有下一級別相關專業技術資格。有崗位準入資格要求的專業,必須具有相應的準入資格。
六、凡到城鄉社區衛生服務機構(包括農村鄉鎮衛生院)工作的醫師、護師,均可提前一年參加全國衛生技術中級資格的全科醫學、社區護理專業類別的考試。
七、報名人員學歷、學位的認定,應嚴格按浙江省教育廳、省衛生廳《轉發教育部、衛生部關于舉辦高等醫學教育若干意見的通知》(浙教高教〔2002〕208號)及省教育廳、省衛生廳、省中醫藥管理局《轉發教育部、衛生部、國家中醫藥管理局關于醫藥衛生類高職高專教育的若干意見的通知》(浙教高教〔2002〕107號)。其中報考護理專業人員必須具有省級以上教育和衛生主管部門認可的普通全日制護理、助產專業中專及以上學歷。
八、2011年度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工作有關問題的處理意見。
根據浙人社發〔2010〕360號文件精神,結合我市具體情況,對2011年度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若干具體問題,提出以下處理意見:
1、報考人員應具備國家承認的中專及以上醫學類、藥學類(限適用于醫療衛生單位的專業)及其他相關學歷,并在我省各級各類醫療衛生機構中從事衛生專業技術工作的人員。有執業準入要求的專業,必須具備相應的執業資格。
2、具備化學類、生物類專業學歷,并在疾病預防控制、衛生監督機構工作的人員,可分別報考理化檢驗技術、微生物檢驗技術專業;具備心理類、檔案類、信息類學歷,可分別報考心理治療、病案信息技術專業。
3、不具備從事衛生專業技術工作基本條件的營銷類、管理類、工程類等專業學歷,不能作為報考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的學歷依據。
4、首次報考應具備3年及以上全日制學歷,報考專業應與所學專業和從事工作相一致。在“醫、藥、護、技”之間變動崗位的人員,只能報考本人現有專業技術資格同級別的資格。
5、2011年度起,護理學(士)專業須另行參加全國護士執業資格考試。
九、各報名確認點要嚴格落實責任制,對報名人員的資格審核必須嚴格把關,不得擅自放寬條件,堅決杜絕弄虛作假現象。在報名時,報名人員必須按規定填寫《2011年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報名材料真實性保證書》(附件3)。
十、按省物價局、財政廳規定,報考初級資格每人每科收取50元,報考中級資格每人每科70元,由各報名確認點統一收取后上交市醫學考試辦公室。開戶單位:寧波市醫學信息研究所,開戶銀行:工商銀行鼓樓支行,賬號:3901110009000086230.
寧波市醫學考試辦公室聯系地址:迎鳳街25號,聯系人:張青呂瓊,聯系電話:87295659.
我市參考人員分布廣、人數多、組織工作難度大,各縣(市)、區、各單位務必高度重視,加大宣傳力度,及時將考試有關政策傳達給廣大衛生專業技術人員,精心組織,在規定時間內做好報名工作,以確保2011年度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工作順利進行。
附件:
1.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報名條件對照表
2.2011年度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申報表
3.2011年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報名材料真實性保證書
4.各縣(市)、區衛生局及市直單位報名現場確認點聯系方式
5.未設報名點醫療機構考生資格現場確認時間表
6.各報名點提交考點資格審查時間表
寧波市衛生局
寧波市人事局
二〇一〇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點擊進入:中國衛生人才網 2011年技術資格考試報名入口
2011年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輔導:
“衛生專業技術專業資格”考試網上輔導強化沖刺班|無憂通關班招生方案!
2011年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安排:
1、2011年衛生資格考試考生網上報名指南
2、2011年度全國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安排確定
3、中國衛生人才網:2011年衛生資格考試流程圖
4、2010年12月16日在中國衛生人才網發布的《2011年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
5、特別提醒:2011年衛生資格考試時間5月21、22、28、29日
6、中國衛生人才網:2011年度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時間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