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科主治醫師考試成績各科目中以100為滿分計算,歷年每科目成績達到60分為合格,考試成績有效期為2年。所有4個科目在2年內全部合格者可申請該級專業技術資格。
外科主治醫師考試的閱卷和評分辦法:
1.全國衛生資格考試采用標準化的機器閱卷和評分。
2.每題一分;答對得分,空白與答錯均不得分,也不倒扣分。
3.鑒于考試的性質與特點,分數合成采用原始分(卷面分)合計的方法。每科得分即為每科試題得分之和;總分即為各科得分之和。
4.考生所得分數與滿分的比率即代表了考生掌握知識與技能的百分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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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科主治醫師考試成績各科目中以100為滿分計算,歷年每科目成績達到60分為合格,考試成績有效期為2年。所有4個科目在2年內全部合格者可申請該級專業技術資格。
外科主治醫師考試的閱卷和評分辦法:
1.全國衛生資格考試采用標準化的機器閱卷和評分。
2.每題一分;答對得分,空白與答錯均不得分,也不倒扣分。
3.鑒于考試的性質與特點,分數合成采用原始分(卷面分)合計的方法。每科得分即為每科試題得分之和;總分即為各科得分之和。
4.考生所得分數與滿分的比率即代表了考生掌握知識與技能的百分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