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衛生部、人事部印發的《臨床醫學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暫行規定》(衛人發【2000】462號)的相關規定,參加外科主治醫師資格考試的人員,必須具備下列學歷和工作年限條件:
(1)取得醫學中專學歷,受聘擔任醫師職務滿7年。
(2)取得醫學大專學歷,從事醫師工作滿6年。
(3)取得醫學本科學歷,從事醫師工作滿4年。
(4)取得臨床醫學碩士專業學位,從事醫師工作滿2年。
(5)取得臨床醫學博士專業學位。
報名條件中學歷或學位的規定,是指國家教育和衛生行政部門認可的正規院校畢業學歷或學位。工作年限計算的截止日期為考試報名年度的當年年底,報名參加2013年度外科主治醫師資格考試的人員,其學歷取得日期和從事本專業工作年限均截止2012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