寶雞衛生信息網關于2012年度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
各縣(區)人社局、衛生局,高新區人社局、文教衛生局,市級各有關部門,市直市管各醫療衛生單位:
根據《陜西省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辦公室轉發衛生部人才交流中心關于2012年度全國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考務工作計劃的通知》(陜衛考辦[2011]13號),現就我市2012年度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工作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報考范圍及條件
凡符合《臨床醫學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暫行規定》及《預防醫學、全科醫學、藥學、護理、其他衛生技術資格考試暫行規定》的衛生技術人員,均可報名(護理學初級士暫不報名,等省上通知)。具體如下:
(一)參加考試的人員,應具備下列基本條件:
1、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憲法和法律;
2、具備良好的醫德、醫風和敬業精神;
(二)參加臨床醫學、預防醫學、全科醫學、藥學、護理、其他衛生專業技術初級資格考試的人員,除具備第(一)條規定的基本條件外,還必須具備以下條件之一:
1、符合報考條件的應屆畢業生可報考士級資格;
2、中專畢業,取得士級資格,受聘擔任專業技術工作滿5年,可報考師級資格;
3、大專畢業,取得士級資格,受聘擔任專業技術工作滿2年,可報考師級資格;
4、本科畢業或取得碩士學位,可報考師級資格;
臨床醫學、預防醫學、全科醫學初級專業技術資格考試與執業醫師資格考試并軌。
(三)參加臨床醫學、預防醫學、全科醫學、藥學、護理、其他衛生技術專業中級技術資格考試的人員,除具備第(一)條規定的基本條件外,還必須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1、取得相應專業中專學歷,受聘擔任醫(藥、護、技)師職務滿7年;
2、取得相應專業大專學歷,受聘擔任醫(藥、護、技)師工作滿6年;
3、取得相應專業本科學歷,受聘擔任醫(藥、護、技)師工作滿4年;
4、取得相應專業碩士學位,受聘擔任醫(藥、護、技)師工作滿2年;
5、取得相應專業博士學位;
報名參加2012年度衛生專業各類別考試的人員,其學歷取得時間和從事本專業工作年限均截止2011年12月31日。
按照《關于加強城市社區衛生人才隊伍建設的指導意見》(國人部發[2006]69號)有關規定,凡到社區衛生服務機構工作的醫師、護師,可提前一年參加全國衛生技術中級資格的全科醫學、社區護理專業類別的考試。
二、報名時間和方式:
2012年度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報名統一采用網上報名形式。全國網上報名時間為2011年12月20日至2012年1月8日,各考生可登錄“中國衛生人才網”(http://www.21wecan.com),根據報名須知在網上填寫個人報名信 息,并打印《2012年度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報名表》。
非國有單位和社會流動的衛生專業技術人員報名由各級人才交流中心負責。
三、報名程序及要求:
網上報名成功后,考生須持打印的《2012年度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報名表》及相關證件、材料報所在單位。各單位初審后將符合條件的人員匯總后統一報送市衛生局進行現場確認及審核。全市現場確認時間為2011年12月29日至2012年1月8日,各單位現場確認時間見附表。
申報資格考試,須提交下列證件及材料:
1、申報初級資格考試,須提交下列證件及材料:
①本人身份證;②《2012年度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報名表》;③畢業證書或學位證書;④申報師級資格需提交士級資格證書及聘書。
2、申報中級資格考試除上述材料外,還須提交衛生專業技術初級資格證書及聘書。
凡報考專業代碼在301至365之間的人員,在報名時須同時提交執業醫師資格證書(含注冊證書)。報考專業代碼203、204、368至374專業的人員,在報名時須同時提交護士執業資格證書。
3、已參加過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成績滾動的考生報名時,必須按原檔案號報名,同時提交上年度準考證或成績單(復印件)。
4、考生報名提交的證件及材料,均應為原件或有效證件(單純復印件無效)。申報表各欄目內容須經所在單位人事部門或檔案存放單位核實并加蓋印章。
五、考試方式及時間
臨床醫學(專業代碼為301至360)以及中藥學初級(士)、初級(師)、中級(專業代碼分別為102、202、367)、中醫護理學初級(師)、中級(專業代碼分別為204、374)等65個專業“基礎知識”、“相關專業知識”、“專業知識”、“專業實踐能力”四個科目的考試,均采用人機對話的方式進行。其余52個專業的4個科目仍采用紙筆作答方式進行考試。
具體考試時間安排根據衛生部人才交流服務中心安排另行通知。
六、有關事項
1、關于中等衛生職業學校畢業生報名考試,仍按省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辦公室陜衛考辦發[2002]8號文件執行。
2、考試結束后,考生務必保留準考證,以備考試科目全部通過后辦理資格證書時使用。
3、對于考試合格的考生,由所在單位持準考證、外語合格證、計算機合格證及相關資料到各級人事(職改)部門辦理資格證書。
七、考試收費:
報名考試費用按省物價局、省財政廳《轉發國家計委、財政部〈關于全國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收費標準的通知〉的通知》(陜價費轉發[2002]9號)及省物價局、省財政廳《關于我省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收費問題的補充通知》(陜價費調發[2002]93號)核定標準收取,即:初級資格考試每人每科50元,中級資格考試每人每科70元。
附:各單位現場確認時間安排表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