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核所需證件及有關說明
一、《2012年護士執業資格考試報名申請表》(A4規格);
二、本人有效身份證明(非本市戶籍考生,還須提供《上海市居住證》)原件和復印件;
三、畢業證書原件和復印件;
四、香港、澳門、臺灣居民申請參加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在申報時應向考試報名機構提交本人身份證明(臺灣居民應提交《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國務院教育行政部門認可的相應專業學歷或學位證書,以及在醫療衛生機構從事相關專業工作的證明;
五、申報人為非應屆畢業生且未在本市醫療機構工作的,到人事檔案所在地報名。
上海市2012年度全國護士執業資格考試的通知(滬衛考辦[2012]1號